其次,思想解放是當代中國社會對思想觀念所提出的客觀要求的一種正確的回應方式。20世紀下半葉,對世界各國人民來說,麵對慘烈戰爭留下的廢墟,需要重新審視人類曾經確立的各種製度和規範,抱著希冀重建新的繁榮的美好願望,嚐試著各種不同的社會模式。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也給社會發展帶來了巨大的衝擊。社會在發生著深刻的巨變,人類正處在社會轉型的過渡時期。困難和機遇共存,失敗與希望同在。社會給人類提出了嚴重的挑戰,人類被置放在一個不得不應戰的場麵中。麵對挑戰,人們的主觀精神狀態和思想方式對社會的出路,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是消極地回應,還是積極地回應;是墨守成規,按過去的方針辦,還是大膽探險,尋求社會發展的“新大陸”;其結果是失敗,還是再生,思想解放就會在危機中找到希望,在轉型中抓住機遇,在窮途中求得新策。總之,思想解放就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變革的要求,思想解放的要求,對當代中國還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我們曾經抱著“大同世界”的美好願望,在被認為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性的理論的指導下,建立了被認為是先進和優越的社會製度,但由於種種複雜的原因,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使社會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沒有顯著地突破。在某些方麵,甚至舉步不前。在世界文明進步的洶湧潮流中,更顯得落後和蒼白。這要求我們對既有觀念和理論、傳統和製度進行反省,解除思想禁區,破除故步自封,對異己觀念、異域文化、異類社會模式應持一種寬宏和容忍、理解和探索的態度。中國人民改變自己落後現狀的心願是那樣的迫切,曆史留給我們發展的機遇會轉瞬即逝。因此,思想解放就顯得迫切和緊要。
三、當代中國思想解放的特征
任何思想解放都不可能脫離特定的社會氛圍,都是在特定的曆史條件下進行的。這種特定的曆史境遇必然製約著思想解放的內容,或者說,特定曆史境遇下的思想解放正是通過其具體的特殊內容來顯示自己的特征的。從內容上看,中國當代思想解放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破除人們對真理和理論的拜物教。這種破除是通過在哲學領域對真理標準的正本清源,重塑和強調真理的實踐標準來加以實現和開啟的。統觀各種思想解放,其一個共同特征就是對既定思想權威的否定和對運用自己理性的肯定,就是要破除對既有思想觀念、理論體係、文化傳統、政策體製和法律規範的頂禮膜拜。對思想權威的頂禮膜拜,在不同的曆史環境中,其表現形式和依據是不同的。觀念拜物教的形式多種多樣,如有上帝之約的崇拜,祖宗之法的崇拜,偉人思想的崇拜,領導意誌的崇拜。導入這種崇拜的理智因素和情感因素因不同的曆史條件和文化傳統而各具特色,如因經驗證實所導入,因理論邏輯而導入,因取得實際功效而導入,等等。當代中國對思想權威的崇拜的主要形式,已經不是宗教教條和祖宗之法了,權力意誌的崇拜也正在淡化,而主要是對偉人思想的崇拜。這種崇拜是通過確認這種思想權威的永恒真理性來加以實現的,並且為以往的經驗和理論論證所加強。這種崇拜本質上是信仰,但其依據卻是扭曲了的理性原則,這是在理性輝映下,觀念崇拜的一種新形式,實質還是對理性能力缺乏信心。因此,思想解放首先要破除這種禁錮人們思想自由的“真理”崇拜。從真理的過程性、發展性和思想觀念的可錯性上來理解指導我們的思想理論。我們應該從事物發展的現實性上來尋求應變之策,從廣泛多樣的文化和理論源流中,不帶偏見地吸收文化營養要素。
其次,破除人們對社會製度和規範的拜物教。這種破除是破除真理拜物教的必然結果,既是破除真理拜物教的理論邏輯的必然歸宿,也是前者在功能領域中必要的深入和拓展。在回歸到真理的本原標準―實踐之後,必然產生真理的功能問題,這是實踐標準的應有之義,也是對真理更深層次的理解和追問。真理的實踐標準,完全地把人們對真理和理論觀念的探索,投影在行為指導和功效價值的視域中,關注理論的實踐功能。真實性、真理性憑借有用性、價值性來支撐。因此,從理論邏輯的角度上講,當觀念體係領域中真理拜物教破除之後,人們對作為觀念體係在社會生活中的表現形式―製度和規範的本質也有了清楚的認識,不再把製度和規範理解為恒定不變的東西,更多地是從它們服從於社會實踐的需要,而不是是否是真理的實現來理解。從功能意義上講,思想解放的社會要求和目的是非常具有實踐性的,它並不僅僅隻局限在思想觀念的領域中,更重要的是要求對人們的社會實踐活動有所作為,要求在實踐層麵上突破僵化的體製和規範。因此,思想解放更為關注的是人們在社會體製和行為規範上的解放。它不僅要實現觀念領域中的變革,更重要的是要突破思想層次,進入到實踐層麵,破除對體製和規範的拜物教,這才是思想解放的實質要求。隻有在實踐層麵上實現了思想解放,思想解放的巨大功效才能充分發揮。“思想的閃電一旦真正射入這塊沒有觸動過的人民園地”,思想解放就會變為巨大的物質力量,就會推動社會迅速前進。中國當代的思想解放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正是人們在製度規範等實踐層次上,破除迷信,尊重實際,大膽甚或冒險探索,才有了社會的重大進步。
再次,破除了人們信仰上的拜物教。信仰是一種精神現象和精神活動。就其現實性上來講,本身並不是精神冥想的產物,而是紛繁複雜的社會生活和各種思想觀念在人的精神世界的內化和精煉,具有豐富的社會文化內涵;盡管個人的信仰千差萬別,是個人生活經驗、人生過程和對世界認識的內化和凝練,但是信仰往往以群體意識的形式表現出來,特別是社會主流信仰更是如此。因此,在其現實性上,信仰是社會的信仰,就其功能意義來說,信仰也是一種社會規製,對個人具有思想製約性。
第一,它蘊含和展示著個人與社會的關係。信仰以個人自我意識為前提,但又受到社會意識的深刻製約。人的自我意識既關注著個人的生存、價值和人生命運,同樣的也關注著人類的生存和價值、由來和前景。最切要的是關注兩者之間的關係。在人類的存在和價值中實現個人的存在和價值,在個人的存在和價值中確定人類的存在和價值。個人與社會的關係據此成為信仰最根本的內涵。富有人類精神生命本色的個人與社會的關係造就著人類最根本的信仰,反過來,人類的各種信仰形式,又從最根本上表征和展示著人本質中的個人與社會關係的現狀、運行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