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正確擇業應遵守的原則(1 / 2)

職業選擇問題涉及到個人的職業觀和擇業觀。近幾年在擇業傾向上曾出現過幾次熱潮。一是出國熱,一些人把出國看成是人生最美好的理想。二是經商熱,許多人紛紛奔向商業領域,大公司、大賓館一度成為青年追求的熱點。有的人到公司當公關小姐,有的到合資企業當雇員,似乎隻有下海經商才“時髦”,隻有在大公司才能發揮自己的特長。三是當官熱,一些人為自己在大機關坐辦公室而感到自豪。因此有了“黑道”、“黃道”、“紅道”之說。誠然,不應籠統地指責這些選擇,隻是形成一股股的受社會情緒所左右的熱潮,就不能不令人深思。

我們認為科學正確地選擇職業,應遵守以下三個基本的原則。

1.個性特點與職業相適應的原則

社會職業千差萬別,求職者個性多種多樣,並不是任何人均能適應任何職業。理想的職業選擇應做到個人與職業的科學匹配,把選擇職業建立在對自身特征及職業特點了解的基礎上,缺少任何一個方麵都可能導致職業選擇的失誤。筆者有一位朋友,性格外向,喜歡並善於交往,經常變換工作環境對她不會造成心理壓力。在選擇職業時,她毅然選擇了“人事工作”。在她看來,人事工作是經常接觸各方麵人員,到處交朋友的工作。結果被分到某機關人事處工作,到任後她發現人事工作與自己的想象大相徑庭,更多地不是與人打交道,而是與檔案打交道,每天坐在辦公室裏,廣泛交往受到限製,心理感到煩惱和痛苦,以致麵對各種材料感到頭暈、坐臥不安。最後因難於適應而被迫調動工作。無獨有偶,某大學的高材生,她性格活潑好動,是校文藝骨幹,愛和男生開玩笑,很受教師和同學喜歡。根據自己的個性特點,她認為在機關工作最能發揮自己的長處。但被分配到某部委機關後,她的愛說愛動卻被視為“輕浮”而遭非議,造成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影響了事業的發展和身心健康。這都是由於對職業的差異性,即職業對人的特殊要求缺乏了解所致。對職業的了解既包括了解職業性質、職業活動內容、活動方式、活動特點及其對從業者的要求,也包括職業的地域特點、行業特點、崗位特點、工作環境和團體規範等內容。對職業了解得越深刻、越全麵,越能避免擇業的盲目性。

另一方麵是對自身的了解,除了對自己的年齡、性別、學曆、經曆等內容的了解外,主要是指對自身的生理特點、心理特點、知識與能力特點及思想觀念水平的了解。由於不了解自身特點所造成的擇業失誤是屢見不鮮的。有的人盲目追求熱門職業,見別人從政榮耀,自己也往“紅道”擠;見別人經商實惠,自己也辭職“下海”,完全不顧自身的主觀條件。結果多以“碰壁”、“不能適應”而告結束。一個人對自己和職業了解得越多,認識越深刻,擇業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2.社會需要與個人特長相結合的原則

相互聯係的個人組成社會,個人與社會相互依存,個人選擇職業不可能脫離社會需要這個現實。顯然,我們不能選擇社會不需要或目前不存在的職業。由於職業結構的不斷變化以及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人才的自發流動往往不符合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這就要求國家進行宏觀調控,作為求職者要從大局出發,服從國家需要。強調社會需要並不否認個人特長的發揮,一個人的特長是實現自身價值的資本,也是為社會做貢獻的前提。社會需要與發揮個人特長是相統一的。首先,社會需要是一個人自我價值實現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講,越是社會需要的地方,越能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越能為發揮個人特長提供更多的條件和機會。國家鼓勵和提倡人才到基層、到邊疆、到艱苦的地方去,是因為那裏急需具有各種特長的人才,那裏有更多的成長機會和為社會做貢獻的崗位。如果選擇的是社會不需要或需要不迫切的地方,自己才能的發揮必然受到限製,往往會碌碌無為、虛度年華。可見社會需要與個人特長的發揮並不存在二者必居其一的選擇。近幾年,許多有誌有為的女性把社會需要作為擇業的首要標準,她們或到鄉鎮企業,或放棄舒適的大城市生活到邊疆和艱苦行業,她們都有一個共同的信念:越是需要人的地方,越能實現自己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