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愛的諾言(1 / 2)

說了分手,還想牽手漫漫旅途卻再無法牽手看著日落,想著承諾我們已經走在不同的沙漠。

A.我們說好的

曾以為最強有力的約定,不是證書,不是手指上銀色物體泛出的光澤,而是一句:我們說好的。

愛過的人還記得,你們都說好了什麼嗎?

說好不分手的,說好要結婚的。

說好要幸福的,說好未來要緊緊相依的。

說好要有一間溫馨的房子,說好要養狗的。

說好要一起做飯,說好睡覺也要牽著手的。

當初說好的時候,相信我們都是發自真心的。隻是很多話真了一刻,卻假了一生。是那細水平淡的流年,衝走了這些語言,淹沒了執守的信念。

太多獨自堅守的人,隻是忘不了對方曾經說過的語言;太多無法解脫的人,隻是對一些真假難辨的諾言——記得太清晰。

一直等待男友回來的女孩說:“他說過會等我的,他說過會永遠愛我的,他說過會一直不變的……”

可他說過那麼多,又做到了多少?待做到之時,再還回承諾,也為時未晚;待真正完成守候之時,再去說:

“我那時就想讓你等我的”,才不耽誤彼此的時間。

永恒這東西不難擁有,隻是你信的時候,他無法信。

約定這東西不難實現,隻是你守的時候,他不能守。所以諾言是個謊言,永恒是個句點。

語隨心生,言隨情變。原本難以抓住人心,又如何去信任語言?

約定就是:待說的人都遺忘了,聽的人還在當真。

不是說好了什麼,隻是說過了什麼。

如果這樣,就不要再重新說著什麼。

說好,那是承諾未來。

說過,這是承認過去。

說著,隻是美化現在。

LOVEMOTTO不再對遙遠的星許願,要直接去讓心願實現;不再說荒誕的諾言,而要去默默地實踐。相愛時隻有對語言負責,說的人才會無愧,聽的人也才無悔。

B.飄渺的諾言

幸福的時光總是讓人產生錯覺有時感覺我們已經融為一體其實這並不隻是幻覺我們的影已經某年某日合二為一當我們的實體,開始各自在日光下行走影還舍不得告別——影說:主人,你們不要分開好嗎?

午夜夢回我們總是痛苦我們該怎麼辦呢?

飄渺的影是不是也隻能記住同樣飄渺的諾言!

諾言,隻在承諾的瞬間成為永遠。不是諾言忘記實現,而是承諾的人忘記許下過諾言。

讓我們來聽聽這些美麗的諾言:

“三年後相見,我一定會娶你。”

“這一生,我最愛的永遠是你。”

“無論你什麼時候回來,我都會等你。”

“即使我已經結婚,也會為你放棄一切。”

其實,承諾本身就是一個邏輯失衡的病句。

三年後,你會娶一個陌生人?

這一生最愛我?人生才過了多久,難道你有預言未來的能力?

等待一個不知什麼時候回來的人?用革命者等待狙擊敵人的心情——你真以為自己是黨員。

結婚了,你準備為情人放棄房子還是孩子?別把幾十年後的自己想得和現在一樣幼稚。

可為什麼事後我們都看得出,這樣的諾言,原本就是可笑的謊言。當時卻還信以為真的,也同樣對他許下諾言:

“恩,我們要一起努力讓諾言實現。”

既然大家都為了當下的美感互相欺騙,就誰也別抱怨諾言無法實現。

沒勇氣堅持、想要放棄的人,才用華麗的承諾擋箭。

無法成真、即將逝去的感情,才需要用諾言說再見。

總之,我們日後還會相見,相見之後還能相戀;總之,隻要相信一個諾言,就可以——揮手不抱怨,轉身不留戀。

待到遺忘了諾言,就真不可能抱怨或是留戀。

LOVEMOTTO諾言雖然承諾永遠,卻隻真在瞬間。說的人隻在說的時候當真了,聽的人聽過之後也就不要再信了。人對人,都很難永遠負責。人對一句說過的話,更難負永遠的責。在愛情頒布《諾言法》之前,還是別相信諾言能夠永遠。

C.叫聲寶貝,就是諾言

寶貝,離開你之後我還必須再叫別人寶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