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48萬贖不回那十年迷茫癡情(下)(1 / 2)

攜款潛逃圓癡夢的“壯舉”難逃法網

易紅娟調到亞通實業總公司任出納一年來,由於不懂賬務,業務不嫻熟,而她自尊心又極強,不肯開口請教別人,所以工作得很吃力,她多次想參加業務培訓學習,卻一直沒有機會。

易紅娟盡管工作兢兢業業,時刻提心吊膽擔心自己算錯帳,但終因業務水平不高在單位受人非議,更何況自己是個離婚後沸沸揚揚再婚的女人,無論走在哪兒她都是個招人惹眼的“風流人物”。由此,她時時提醒自己為人處世必須謹小慎微。

1997年8月28日,公司月底做賬,發現易紅娟經手的賬目差1.35萬元人民幣,而且還少了一張銀行進賬憑證。

此事引起公司領導重視,公司上下都懷疑易紅娟貪汙。

易紅娟焦灼不安,回家向丈夫傾訴胸中的煩躁和苦悶,希望丈夫能安撫她,幫助她。

吳學勤聽後,覺得她單位的領導已不信任她,甚至是在設法整她,便勸她如果在單位呆不下去了,不如趁交賬前幹脆撈一筆錢換個環境,或遠走高飛。

易紅娟在惶惑之際聽信了丈夫,覺得有了錢逃得遠遠的,逃到峨眉山或神農架深山野林過一種世外桃源的隱居生活,或許比現在的日子舒適自在得多。

逃走需要攜帶一大筆資金,況且今後還有幾十年光陰,沒錢是無法立世的。丈夫與她商量:趁她掌管現金支票之便盡快套取現金。

易紅娟此時隻有一個信念,為了盡快逃離令她心煩的人和事,也為了遠離丈夫的前妻,她做什麼也值得,此時她已失去了理智,瘋狂的貪婪和丈夫的慫恿支持令她恍如夢中,她變得情不自已。

8月30日上午10時,易紅娟到麻城市建設銀行新建街辦事處取款15萬元存放家中。

8月31日上午9時,她再次到該辦事處取款7萬元。丈夫嫌這22萬元不夠生活一輩子,讓易紅娟於10時匆匆趕到麻城市郵政儲蓄處取款23萬元,她最後在市郵局取走了單位僅剩的3萬元。

兩天時間,易紅娟共取款48萬元,她想用這48萬元牢牢地係住丈夫,拯救自己和丈夫的感情和命運。

8月31日上午11時剛過,吳學勤和易紅娟簡短商議逃跑計劃後,易紅娟此時此刻才想到今日是她今生今世與父母和女兒永別的日子,她決定拿出5萬元送給父母和女兒,也拿出5萬元送給公婆和兒子,算是她和丈夫報答各自父母的養育之恩以及對兒女們的情感補償。

吳學勤感到出逃時間緊急,便讓易紅娟用棕色大皮包裝上25萬元現金,先乘坐一輛夏利出租車到逃往武漢途中的歧亭鎮公用電話亭旁等候他。

吳學勤送走了易紅娟,他從剩下的23萬元中抽出10萬元,但他沒有送給彼此的父母和兒女,而是將這10萬元送給了他的前妻。他在走向深淵的最後一刻,想到的仍是前妻。他想用這10萬元補償前妻多年來對他的恩愛,也以這10萬元來乞求前妻對他的不忠不善進行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