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的美國,一個小男孩正同夥伴們熱火朝天地踢著足球。他猛地飛起一腳,球似出膛的炮彈射出場外,隻聽“叭嚓”一聲,球擊碎了一戶人家的窗玻璃。戶主是一個70多歲的老太太,她從屋裏出來,怒氣衝衝地質問是誰幹的。小男孩老老實實低頭承認錯誤,說是自己踢足球不小心打碎了窗玻璃,請老太太原諒他。
可是,老太太怎麼也不肯原諒他,而是向小男孩索賠1.25美元,小男孩委屈地哭了。要知道,1.25美元在當時並不是一個小數目。
闖下大禍的小男孩,回家向父親一五一十地說了這件事。父親板著臉說:“你應該對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小男孩難為情地說:“爸爸,我知道錯了,可是我沒有錢,怎麼辦呢?”父親掏出錢,嚴肅地說:“這1.25美元我借給你,不過,一年以後你必須還給我。”
從此,小男孩邊刻苦讀書,邊抽空打工掙錢。他人小力弱,幹不了重活,就到餐館洗盤子刷碗,天天忙碌到深更半夜。不知洗了多少盤子和碗,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經過半年的苦幹,他終於掙足了那筆錢,將它自豪地交到父親的手裏。父親欣喜地說:“一個能為自身過失負責的人,將來是會有出息的。”
小男孩就是後來的美國總統裏根。他在回憶這件往事時,深有感觸地說:“通過用自己的勞動來承擔過失,我懂得了什麼叫責任。”
在生活中,凡事推卸責任、找人代過的人,是無法有長遠發展的。犯了錯誤,並勇敢承擔責任的人,才能贏得父母的信任,贏得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