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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喪三年(1 / 1)
“原文”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釋讀”
父母親去世後,要守喪三年,有孝心的,提起父母會難過哭泣,哀思父母養育之恩。搬離現在的居所,去父母墳前守孝,禁絕酒肉、情欲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