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喪三年(1 / 1)

“原文”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釋讀”

父母親去世後,要守喪三年,有孝心的,提起父母會難過哭泣,哀思父母養育之恩。搬離現在的居所,去父母墳前守孝,禁絕酒肉、情欲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