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用人物(1 / 1)

“原文”

用人物

須明求

倘不問

即為偷

“釋讀”

想要使用別人東西時,必須當麵向人家提出請求,以便征得別人的同意。假如不問一聲就拿走,那就是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