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儀絕對是世上所有簽名黨裏手速最快的一個,要問為什麼,當然還是來源於她的名字。
易儀,易儀,聽著很像“一一”,每次售書簽名人一多,她就開始潦草的寫上“11”或是“一一”來代替她的名字“易儀”。
很多讀者起初還懷疑這是不是她的真名,也是,她爸爸的姓氏加上她媽媽的奇葩腦子,不出這麼個名字才是有問題的。
所以,當其他作者在辛辛苦苦練簽名想簡化筆畫的時候,她已然成為了最輕鬆的人,
在這一點上,她還是要多謝她的爸媽的,雖然他們的關係並不如表麵上那麼好。
說清楚些,就是她爸媽覺得她是白眼狼,而她隻是在自認為孝敬他們的基礎上滿足了自己的喜好。
比較起來,她當然不如別人家的孩子好,事事都想著父母,要讓父母安享晚年。包括家裏的一些親戚,都因為她略有名氣而上門借錢,借的多了還的便少,借的少了又要落下個不慷慨的名聲。
總之,在她領悟到,好人不是人人都能做的時候,她就徹底轉型了,為什麼她事事都要替別人想?不管名聲好聽還是不好聽,自己高興才是最重要的。
“易儀,簽了一天的書了,累不累?”她的責編苒瑾給她拿了瓶水過來,笑嗬嗬地問著她。
苒瑾是她當編輯時用的名字,不過說白了,就是個稱呼問題而已,所以關於苒瑾的真名,易儀也沒有多計較。
她在苒瑾手底下算是一個比較勤快的作者了,不用時時刻刻等著別人來催更也能很快的完成自己要完成的任務。不得不說,有的時候她都很佩服她自己,怎麼能那麼神速。
這些話一笑而過就好,她隻是慶幸,她抓住了她能抓住的時機,成為了一個小有名氣的寫手,能在還能碼字的時候養活自己。
苒瑾對她不錯,有什麼福利也總是幫她爭取,兩個人合作起來簡直就是完美拍檔。
易儀聽她說過,她早期也是寫小說的,隻是沒有堅持下去,發現了自己不適合就很快轉去做編輯了。
人嘛,就是應該在發現走了彎路的時候選擇一條適合自己的路繼續走下去。不要等到機會一而再再而三消失在眼前,才知道悔恨。
“苒瑾瑾,我肩膀好酸哦,寫字寫得累死了。”易儀接過水,眼睛眨巴眨巴地盯著苒瑾。
苒瑾和她認識了這麼久又怎麼會不知道她的心思?走到她身後幫她捏了捏肩膀,還不忘問道:“怎麼樣,舒服吧?”
“舒服舒服,太舒服了,苒瑾瑾最好了。”略帶撒嬌的語調,驚得在場的讀者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苒瑾,你就是太寵著她了,她才會蹬鼻子上臉。”采卉,苒瑾手底下的另一個作者忙不停地打趣道。
苒瑾對易儀的好可是大家都看得見的,才不會有人故意去破壞她們的關係,就算看得再怎麼眼紅,也隻能佩服易儀有辦法有手段罷了。
易儀天生就是個不理世事的,她才不會顧及別人在她背後說點什麼,她也不會刻意去得罪什麼人給自己找麻煩。所以一直以來,就算她和苒瑾的關係再怎麼好也都沒有鬧出什麼亂子來。
不知不覺,她寫文已經有五年了,大學四年加上高中最後一年給她積累下的寶貴財富,讓她始終都不敢忘記那個腦海裏揮之不去的影子。
“易儀,想什麼呢?快工作!”苒瑾湊近她耳邊,猛地喊道。音量是把握好了的,沒有過大到讓人煩惱。
易儀被她嚇了一跳,但手下毫不留情,一筆一劃全都留在了遞過來的書上。
不管以前或者將來發生什麼,現在她要做的,是為她的讀者負責。不然,以後她寫東西還會有人買單嗎?要是沒人買單,她還能養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