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暉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人們參與經濟發展的空間領域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人們逐漸從農村走向城市,從北方走向南方,從經濟不發達地區走向經濟發達地區。這種勞動力的空間流動數量及範圍的不斷擴大是以往任何一個時期都無法相比的。據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最新研究成果顯示,流動人口的大量增加已成為我國人口發展的顯著特點。城市流動人口的迅速增長對促進城市建設、繁榮市場、推動內地經濟發展和東西部文化及經濟交流均有著十分積極的作用。在這支龐大的流動人口隊伍中,女性所占比例在日益增加。據統計,近幾年在粵流動人口的總數中女性約占50%-60%以上,其他一些城市的流動人口中女性比例約占30%以上,可見女性流動人口已成為城市中的一個特殊群體。她們通過自身的勞動,一方麵改善了家庭的生活條件,另一方麵也開闊了眼界,學到了技術,自身素質也得到了提高,但同時她們的權益受侵害的現象十分普遍。本文擬就自己所了解的情況對此作以分析,目的在於呼籲有關管理部門和婦女團體組織加強對流動婦女的管理,完善對她們的監督和保護機製,使得相關法律政策能落到實處,以切實保護好這支特殊的女性群體的合法權益。
一、當前流動婦女的生存狀況不容樂觀
(一)勞動權益受侵害問題嚴重
在流動人口中,一般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口占半數以上,尤其是婦女多集中在食品、服裝、電子、玩具等製造業和社會家政服務行業、餐飲業以及商務活動中。除少數白領女性外,大多數婦女都從事著本行業中最苦最累的工作,收入在400-700元不等。相當一部分外資企業、私營企業中婦女的勞動保護和生產條件較差,居住條件和環境惡劣,沒有女職工專用的勞動保護設施,也沒有有效落實女職工的“四期”保護。這些流動婦女大多年齡小,學曆低,又無技術特長,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知道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簽訂合同時隻求盡快有個工作而忽略了對自己權利的主張,加之當前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這些外來婦女為保住來之不易的飯碗,對用人單位的不合理要求隻好忍氣吞聲,長期處於被動地位,一些企業就利用她們的這種心理任意延長工作時間,超時加班,以各種借口克扣工資,對周末、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報酬也不按《勞動法》規定標準發放。還有一些企業對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少發或不發,有的幹脆以女工懷孕、生育為借口辭退女工或擅自解除勞動合同,這些現象在私營企業中是比較普遍的,有的以流動婦女家不在此,實行了工資代管,到年底結算時以各種借口克扣。
由於城市流動婦女在社會群體中的這種弱勢地位,加上人戶分離給管理部門帶來很大難度,也使得一些具體的法律政策難以落實。因此,解決流動婦女的勞動權益保護問題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二)流動婦女的人身權益受侵害程度十分嚴重
由於當前流動婦女大多缺乏法律意識,本身又處於弱勢地位,在受雇於業主後,對雇主對自己人身的侵害隻好一忍再忍。有些雇主在上下班對女工進行搜身,有些對違反廠規的女工進行暴力體罰,有的以辭退、不給工資等要挾,對女工進行性侵犯甚至逼迫女工與其發生性關係。在以往的熱線投訴中,這類現象屢見不鮮。此外,還有些婦女外出打工時因急於找到容易掙錢的工作,而輕信人販子的花言巧語被拐騙他鄉與人為妻或被迫賣淫。據調查,2003年經粵警方解救的被拐婦女中,95%以上是外省流動婦女來粵打工時被騙。近幾年發生的多起打工婦女因不願賣淫而跳樓致殘的事件,說明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婦女出外打工之機進行拐賣婦女的活動已經十分猖獗,如果再不采取有效的防範和製裁措施,那麼可能還會有無數姐妹用生命和鮮血來維護女性的尊嚴!
(三)流動婦女的婚育問題應引起足夠重視
婚姻家庭對女性是十分重要的。對於流動婦女而言,當她們麵對外界廣闊的天地時,對於婚姻也寄予了厚厚的期望。進入城市後,她們的婚育觀念也在悄悄發生變化,但同時又受到自身道德觀念、社會閱曆、經濟條件的諸多限製,她們渴望在發展自身的同時,能找到一個好的歸宿以擺脫貧困狀況。但是實際生活中,她們大多仍選擇同是出外打工的異性結婚,但由於沒有固定的住所和穩定的經濟來源,她們的婚姻往往很不牢靠。因此有些婦女幹脆就不結婚,隻為尋求一個情感和經濟上的暫時依靠與人同居;還有些外來女性憑借自己較好的身體條件被人包養起來,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經濟上的需求。而有些已婚的流動婦女則因對自己的婚姻狀況不滿,在外與別人同居後導致離婚。因此,在一些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地方,往往存在著非法同居、重婚的現象,成為造成社會不穩定,引發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的源頭之一。
所以,幫助流動婦女正確認識擇業與婚姻的關係,引導她們樹立高尚文明且符合自身實際的婚戀觀,對於穩定社會和家庭,對於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