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昆麗
2001年1月18日頒布了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非貨幣性交易》中規定;非貨幣性交易,是指定交易雙方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的交換(包括股權換股權,但不包括企業合並中所設計的非貨幣性交易)。這種交換不涉及或隻涉及少量的貨幣性資產。
要掌握非貨幣性交易有三個問題是關鍵:一、非貨幣性交易的判斷。二、確認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三、非貨幣性交易中的損益確認。
一、非貨幣性交易的判斷
(一)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的區別
貨幣性資產指持有的現金將以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貨幣收取的資產,包括現金、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以及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這裏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貨幣性資產是相對於非貨幣性資產而言的。二者區分的主要依據是資產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即貨幣金額是否是固定的,或可確定的。如果資產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即貨幣金額是固定的,或可確定的,則該資產是貨幣性資產;反之,如果資產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即貨幣金額,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確定的,則該資產是非貨幣性資產。
一般來說,資產負債表所列示的項目中屬於貨幣性資產的項目有;貨幣資金、準備持有到期的債券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賬款、應收補貼款、其他應收款等。
非貨幣性資產是非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以及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等。
非貨幣性資產有別於貨幣性資產的最基本特征是,其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即貨幣金額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確定的。例如,企業持有固定資產的主要目的是用於生產經營過程,通過折舊方式將其磨損價值轉移到產品成本中,然後通過該產品銷售獲利,固定資產在將來為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即貨幣金額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確定的,因此,固定資產屬於非貨幣性資產。
一般來說,資產負債表所列示的項目中屬於非貨幣性資產的項目有;股權投資、預付賬款、存貨(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生產成本)、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二)劃分貨幣性交易和非貨幣性交易的界限
企業發生非貨幣交易,並不意味著不涉及任何貨幣性資產,在實務中,也有可能在換出非貨幣資產的同時,支付一定金額的貨幣性資產;或者在換入非貨性的資產的同時,收到一定金額的貨幣性資產,此時所收到或支付的貨幣性資產,稱為補價。在確定涉及補價的交易是否為非貨幣性交易時,《企業會計製度》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收到補價企業,應當按照收到的補價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等於或低於25%確定;支付補價的企業,應當按照支付的補價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之和的比例等於或低於25%確定。其計算公式如下。
我們按上述標準來判斷涉及補價的交易是否為非貨幣性交易。例如,為適應公司不同經營活動的需要,經協商,長江有限公司決定用一輛桑塔納轎車交換黃河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輛標致轎車,在交換日,桑塔納轎車的賬麵原值為180000元,累計折舊為40000元,公允價值為135000元;標致轎車的賬麵原值為150000元,累計折舊為15000元,公允價值為140000元。長江股份有限公司另支付銀行存款5000元給黃河股份有限公司。在這項交易中,長江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貨幣資產5000元占換入標致轎車公允價值140000元的比例為3.57%(5000-140000)。由於支付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為3.57%,低於25%,所以可以判斷這項交易為非貨幣性交易。又如,上例中,如果桑塔納轎車的公允價值為115000元,標致轎車的公允價值為165000元,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長江股份有限公司另需支付銀行存款50000元給黃河股份有限公司。在這項交易中,長江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貨幣性資產50000元占換入標致轎車公允價值165000元的比例為30.30%(50000-165000)。由於支付的貨幣性資產占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為30.30%,高於25%,所以可以判定這項交易為貨幣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