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整日整夜地守著電腦。知道骨頭出現。
骨頭,是那種張揚背後又有幾絲琢磨不透的傷感的男生,比子夜大一歲。
骨頭不叫骨頭,原名清木。不過是子夜聽了他的資料,181cm,54kg,自己想象出來的樣子,很像骨頭,所以也就叫他骨頭了。
“骨頭,我現在一點都不喜歡湯姆。”
“為什麼?”
“他總是沒事想象出來一大堆玩意兒,妄圖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才能顯示出來自己的能耐。”
“嗬。那你喜歡哈克?”
“額,他?還行吧。不過真要找個喜歡的人,我看我還是比較喜歡吉訶德。”
“就是那個把風車當成巨人的家夥?”
“嘻。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過。可是你怎麼能這麼說他呢?我覺得他懂得東西實在太多了,而且他說的好多話我都無比讚同,也是那麼做的。”
“比如呢?”
“他教馬上要上任海盜總督的侍從桑丘怎麼做一個貴族,比如,指甲絕對不能長,要勤剪指甲,不要吃大蒜這種讓口中有異味的東西。這個從小我都是這麼做的,每周至少減兩次指甲,從未吃過大蒜。”
“哦?”
“不隻如此,見了誰留指甲,我都會勸誡他們。尤其是在我那種手抓的東西的時候,看到長指甲的小夥伴我都嫌惡,每次他們拿了之後我就會把紙袋扔掉,有時全部送與他們。”
“可是小女孩很愛留指甲啊!”
“女孩更應該幹淨!”
“夜夜,你有潔癖吧?”
“額,心理潔癖更重一些。我有一個老師,我起初非常喜歡他,知道發現他有次鞋子沒擦幹淨就站在講台上給我們上課,我就開始疏遠他了。尤其是在看到他竟然有一根小指的指甲那麼長的時候,我頓時很嫌惡他。”
“幸好啊。”
“幸好什麼?”
“幸好我指甲從未長過。幸好我鞋子一直保持幹淨。”
“嘻,真的嗎?”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