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者,同一父母所生,分形連枝,幼時都依其父母身邊,常食則同桌,衣則傳服,學則連業,成年之後各又婚嫁,各自建立了新的小家庭。就其兄弟而言,從竹馬遊戲到駝背鶴發,相處日長,除了父子,母子,姐妹之外,沒有比這關係密切,故應互敬互愛,和睦相處,各應教育好自己的妻子兒女,莫為小事分歧。兄弟之間,相互期望要量力而行,太深則易產生矛盾和隔閡。如果產生矛盾,應溫言明理,春陽消冰,排除各種不良影響,隨時彌合,使之更加團結。遇到困難,互相幫助,不能等閑視之。古代北齊、江陵王玄紹,孝英,子敏兄弟三人堅持互相敬愛,所得甘味異新,非共聚不先嚐。江陵沒陷時,因玄紹身體魁梧,被西魏兵包圍,其兩弟弟抱住其兄,要求替兄而死……兄弟互愛之情可謂深矣,後人可作明鏡。
妯娌者,雖為異姓,亦須如同胞姐妹相處,互相關心愛護,互相幫助,取長補短,協助兄弟工作,共同教好子女,敬老愛幼,協力建好家園……方能幸福永馨。桃園鄉裏,有一吳某之妻周平,其弟妻胡梅患病,急須輸血,而周隨獻血300毫升於胡,挽救了胡之生命。平日相處,視如同胞姐妹,眾人對周平胡梅妯娌有世間楷模之稱。
若逆比者,相互攀比,誹謗嫉妒,勾心鬥角,長舌厲階,虐待公婆,父母,縱子行凶……皆為凶橫無德之輩,終則眾叛親離,國法難允。古有狡家不良田三嫂,即屬此類,遺臭萬年。
兄弟不睦,妯娌不和,則子女不愛,眾人疏遠、輕視、甚則欺侮。俗語雲:“家不和被鄰期,鄰居不和別人欺”。三國時曹丕、曹植貽害彌深,汝們之不可學也。
正謂:“人生處世須明理,首植心田德為先,謙遜忠誠多謹慎,寬宏大度重清廉”。
§§第四章 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