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我們不太費力就創造了從生物學上說是最偉大的奇跡——做了一個人。這種驚喜還在於,我們竟然創造了一個屬於自己(與自己有關)的人。我們拿她當什麼呢?自然當人,又把她當天使,當做早上第一縷日光,雨後的虹;當做未經淘洗而撿到的金子,當做高技術產物,誰也無法闡釋的奇跡。
最後還把她當孩子,和別的孩子一樣普通的孩子。走近她,首先會看到那麼清澈的一雙眼睛。我們過去不知道人的眼睛竟可以如此清澈。
那樣烏黑的瞳孔充滿善意地看待世界,沒有自私和欺詐,這還不讓人驚喜嗎?
我時常久久地注視女兒的眼睛,不想離它而去,也不想再看到其他的眼睛。
我想,這雙清澈的眼睛會不會給我之雙目傳來一些晶明呢?
有這樣清澈的眼睛對著人們,我們為什麼還不相信神的存在或奇跡的存在呢?
當我們在俗世奔波時,勞心勞力以至於勞手腳口舌,隻為些許名利,忘記了這同樣會勞累眼神。
我們沒有能力防止自己的眼睛變得黯然混濁,它印滿了心機和躲閃,這是無法祛除又無法避免的。於是當有人故作天真之笑容時,我們無法接近的隻是他的眼睛。
雖然皮肉嬌柔,而眼睛露出心底的隱秘。我不知道一個欺騙者的眼睛是否還會清澈;我知道酒人、縱欲者以及肝火旺盛的人的眼睛冷酷迷茫,絕不清澈。
畢加索和愛因斯坦的眼睛,到了晚年依然明亮如嬰兒。
我記得過去的人們有許多清澈的眼睛,不知何時改變了。我忽發奇想,去街上看人們的眼睛。人們的衣裝、鞋帽和裙裾都考究得很,人們手裏拎的魚肉和煙酒也很好,但是他們的眼睛大多焦慮混濁,這是用我這雙並不清澈的眼睛所看到的。
如果不算孩子,到哪裏去找清澈的眼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