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很耐人尋味。事實證明,由於他原來使用的小轎車過於破舊,再開著這樣的車去見客戶實在太寒酸了,他才重新買了一輛。而對於同樣破舊的辦公室,他卻感到自得其樂。
相比之下,有報道說中國已經成為一個奢侈品消費大國,國人紛紛以購買、擁有奢侈品感到自豪和有麵子,有些人甚至覺得自己比巴菲特還有錢,如果這不是一個天大的誤會,至少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而這時候的巴菲特呢,生活依然十分簡樸。他不但不關心奢侈品消費,甚至不允許其他人談論奢侈品。他外出度假時聽到導遊介紹說他所住的旅館窗簾、地毯等值多少錢時,他抗議說不要說它們值多少錢啦,說說這些錢是怎麼賺的吧!
對於巴菲特來說,賺錢是一種自我實現、證明自己實力的好辦法。大學畢業後他之所以放棄其他公司的高薪工作,哪怕沒有工資也願意在格雷厄姆手下工作,就是因為他堅信,隻要有機會向格雷厄姆學習,將來就一定能得到更多的財富、贏得更多人的尊敬。
無疑,後來的事實充分證明了他的這一想法是正確的。在巴菲特看來,任何一種固定工作都僅僅是一隻現實的小鳥,而他的願望是不願意被小小的財富所牽絆,他覬覦的是林中那些更多的小鳥。
相比之下,其他絕大多數人如果在遇到要放棄手中的小鳥去捕捉林中一大群小鳥時總會猶豫不決:為什麼要放棄到嘴的肥肉?林中的小鳥能不能捕捉到?捕捉這些小鳥會不會很辛苦?翻譯過來就是說,我現在的工作雖然收入低,但還算安定,又何必要去冒險呢?在這樣的邏輯下絕大多數人“寧為牛後,不為雞頭”,終於成為碌碌無為的一群。
而巴菲特呢,一方麵要賺更多更多的錢,另一方麵他更在乎這個賺錢過程,所以他個人經常是到了“給錢都不要”的地步。
例如在美國,合夥企業是一種“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製度,企業每年都可以根據總資金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費。這個比例通常是1.25%,而巴菲特隻提取了0.05%,相當於同行的1/25.相反,如果他要提取1.25%的比例任何人都不會有意見,因為巴菲特有限公司的業績回報要比同行高得多。並且,這筆管理費用後的支配權完全掌握在巴菲特手上。換句話說,是巴菲特自己放棄了這每年幾十萬美元的“個人收入”。道理很簡單,因為他不是為了錢才工作的。
更不用說,現在擁有幾百億美元個人財產的巴菲特,早就決定在自己死後要把這些財富全部回報給社會,並且早就開始了向慈善機構大額捐款的曆程。
[啟示錄]
在對待財富的態度上,巴菲特深受老師格雷厄姆的影響。格雷厄姆說:“任何在自己名下有多於100萬美元財產的人都是十足的傻瓜。”可以說,巴菲特在通向巨富的道路上一直是非常看淡金錢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