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安崗之夢(1 / 3)

安崗就是個售貨亭一樣的亭子。用木頭扣成的,閑置在這個城市的東郊岔路口旁,風吹日曬幾年了,油漆剝落,已經破爛不堪。那上頭有“安崗”兩個字,也已模糊不清。來往行人熟視無睹,沒人理會它,更沒人探究安崗兩個字的意義。現在城市裏店鋪名字都起得怪怪的,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何況把一個亭子叫做安崗,還算不上太怪。而且後來據毛眼考證,說這地方原先就叫安崗,你看亭子背後就是一座小山岡。幾個撿破爛的小夥計轉頭看,的確是個小山岡,上頭長滿亂蓬蓬的雜樹,於是大家都覺得毛眼很有學問。其實毛眼還熟悉這個城市的每一個角落,大街小巷的名字全記得清清楚楚。

毛眼占領安崗,完全是因為沒地方住。

毛眼是撿破爛的,流入這個城市已經七八年了。開始才八九歲,可以伸手討吃的,主要在飯店討,也幫人洗盤子,倒也餓不著。但幾年下來也就落個肚子圓。毛眼漸大,已經不能滿足於吃飽飯了,他想攢點錢,就開始撿破爛。晚上住宿是個大問題,街角樓底,被治安人員趕來趕去,特別那些戴袖章的老太太最討人嫌。既然樓底不行,毛眼就索性上樓。這個城市就像個巨大的建築工地,到處都在蓋樓,隻是沒毛眼的份兒。毛眼就有些不滿意,於是專挑那些新建好還沒住人的新樓去住。兩天三天就換一座樓,這裏住幾夜,那裏住幾夜,住得興致勃勃。在過去的三年裏,這個城市所有新蓋的樓房差不多讓毛眼住了個遍。隔些日舊地重遊,那些樓房已搬進人去。毛眼便在樓下背著手打量,點點頭說:“舊房樓!”

毛眼如此三年,總忙著喬遷,過足了癮,也有點厭了。就想找一處固定的落腳處,於是就找到了安崗。安崗內有六個平方米的空間,足夠了。聽說這個城市早幾年有六平方米可以住三代人。毛眼把亭子重新整修了一番,無非釘些木條、貼些報紙女人頭像什麼的,地上鋪些木板草苫棉胎,躺下打個滾又彈起:“嘖!”他對這地方很滿意。

不想半夜裏有什麼扒門,咯吱咯吱響。毛眼驚醒了,開始以為是風,但聲音不對。這地方偏僻,就有些毛骨悚然,莫不是有賊?就屏住氣聽,又聽到嘰嘰叫聲,像是一條狗。確是一條狗,是一條野狗,一向夜間睡安崗亭內的,卻被人占了,野狗進不去,就不停地扒門。毛眼隔玻璃往外瞧,野狗扒住門身子立起來,頗為雄壯,就不敢開門。如此僵持一夜,淩晨,毛眼摸個棍子打開門,尋見野狗臥在後頭的山岡上,見毛眼出來,跳起一陣狂吠。毛眼揮揮棍子,野狗就悄悄退走了。當晚又來,毛眼早為它準備了吃的,幾根肉骨頭丟在門外,也就是賄賂的意思。如此數天,雙方日漸友好。一個月後,毛眼和野狗成了朋友。夜間,毛眼仍睡亭子裏,野狗仍臥背後的小山岡上。有時也在亭子裏玩一陣,該睡覺了,就去山岡的灌木叢。

自從占據了這座亭子,毛眼就對這個城市有了好感,甚至有了點主人的意思。在這之前可不是這樣的。這個城市的確是收留了他,可他卻遭受了無數的白眼辱罵甚至毆打。他終於沒有離開這個城市,是因為他沒地方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裏。仿佛遙遠山區的一個村莊,被人拐賣出來。後來他逃走了,卻不記得回家的路。他是爬上一輛運煤的貨車來到這座城市的。那時他像一個小黑鬼,到處飄蕩,沒誰正眼瞧過他一眼。他曾幾次被收容,可是沒地方遣送,隻好又放出來。平心而論,毛眼是喜歡這個城市的,這裏有寬敞的街道,高大的樓房和四季常青的樹木,混口飯吃倒也不是太難。但他知道,這個城市不屬於他,隻屬於大街上穿行不息的人們,屬於那些懶洋洋乜眼看他的居民和凶神惡煞戴袖章的老太太。毛眼從心裏敵視他們,他在所有住過的新樓裏拉屎撒尿。一次捉到一條蛇,用報紙卷一層又一層,然後送給一個戴袖章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擰過他的耳朵。老太太打開廢報紙,當場嚇得昏了過去。毛眼是撿破爛的小頭目,手下有十幾個小夥伴,翻撿垃圾時常揚得塵煙滾滾,紙屑亂飛,居民叫苦不迭。那時他心裏就有無限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