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打工讀書的大女兒送給我的生日禮物,是一件印有NBA冠軍圖案的T恤衫,花一百二十美元買的。我批評她:“亂花錢!這種圓領衫北京隻賣十幾元。”女兒感到委屈,“您不是球迷嗎?”小女兒送給我一件絲麻混紡襯衫,人民幣九十元,我也說太貴。她倒理直氣壯,“這是名牌!您懂嗎?”
隻因為我生得牛高馬大,買成衣很困難,才惹得全家人關心。一次,老伴兒在地攤上見到處理品--特大號的棉布襯衫,八塊錢一件,立刻買了兩件,還以此教育女兒,“你爸又不是演員,整天在家打電腦,穿什麼名牌!”
喜慶節日,親友們送禮不再用實惠的雞鴨魚肉,而是鮮花彩照。給孩子精裝的兒童讀物。這樣的事情多了,我才悟道,消費也有兩種:老伴兒買便宜的棉布衫,重在實用價值;女兒送紀念品,則屬於感情消費,那實用價值倒成為次要的了。按此思路想來,旅遊景點如大觀園、薛濤井、昭君青塚、武侯祠;許多商品如李寧衫、西施露、孔府酒、東坡肉,都蘊藏著人文內涵,也就是感情消費的成分。
西方未來學者提出,人類將進入“夢想社會”。其論據是:要實現全球通訊並不難,而千百個電視頻道播出什麼節目呢?“會講故事的人將身價百倍,因為他能滿足人們的夢想”。花錢買夢,也是很好的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