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建國可以空中繩索垂降,並且可以以不可思議的方式收走繩索!繩子!七人被繩索絞喉吊死的照片立即出現在我記憶裏!
這就是作案的手段!我的推理沒有錯!
譚建國就是此案最大的嫌疑犯!
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將譚建國抓捕歸案!
四樓,除了控製蘇正芬的那名特警,其餘特警隊員已經跟著陳雙衝向樓梯朝四樓極速而下。
生命視野!
八樓四樓之間距離有點遠,但依然可辨別到一樓至六樓數十個生命紅顏色團,而嫌犯譚建國的色團,根本無從辨別。
“這下糟了!”我心中暗討。
我回頭看見豹子和3名刑警隊員站在身後,客廳裏麵因為蘇正芬的不配合,那名特警不得已將其手臂扭住按倒,蘇正芬動彈不得,卻一邊歇斯底裏的發狂亂叫,一邊狂喊老公。
“啊!啊!放開我!老公老公救我!啊!”
我對後麵兩名隊員說道,
“你們兩個,一人協助特警將她控製押送到一樓,兩人把守現場。”
“是!”“是!”
我對著話機,“九樓的隊員留守2名,其餘下來支援四樓。”
我衝向樓梯,“豹子,我們去四樓!”
十一階梯的樓梯我兩大步就跨跳了下去,到樓梯拐彎處一手持槍一手扯緊著扶手急甩身。
“呼、呼、噗!”立即又下了一條樓梯。
豹子身手更為敏捷,居然直接抓著樓梯中部的扶手,一個蹬腿直接越過扶手跳到下層樓梯的中部,如此循環,幾個利索的跳躍落地緊隨其後。
剛趕到五樓,驟然耳朵裏響起對麵樓高層四號位急促的報告:
“目標出現!目標出現!四號位一點鍾方向,四樓窗戶外向上攀爬……”
“又爬窗?!”我在五樓樓梯停住腳步,豹子噗地落在我身旁。
我抬頭果然看到外牆的約莫四樓到五樓的高度,一個紅色生命團位置正在快速上升。
四號位特警,“目標爬到五樓,12點鍾方向,已瞄準目標,是否射擊?請指示!”
我立即對話吼道,“不能打!全程觀察報告目標情況,先待命!”
根據警察的《警械條例》,此種情形不符合使用武力的條件。我們要遵循最低程度使用武力的原則,要判斷是否使用武力、使用何種程度的武力,必須在嫌疑人的對抗力量、暴力程度、危害後果、雙方力量對比等情況進行判斷,才能做出開槍的決定。
即使與嫌疑人形成對峙,當嫌疑人繼續對群眾或警察本人構成嚴重威脅,我們也要先威懾,當威懾不起作用需要開槍時,也必須首先警告“我要開槍了”之意。
目前譚建國忙於逃避追捕,處於暫時無危害的的狀態,而且與我警隊伍力量相差懸殊,此時譚建國屬於高空攀爬狀態,任何一點傷害都可能導致其墜樓死亡,後果將會及其嚴重。
四號位繼續報告,“目標發現埋伏,攀爬很快,已經到了六樓……七樓……”
我看著譚建國生命色團的移動方向,意識到不妥,通過耳機喊道,
“他要回去救到803房救人!注意!目標正通過窗外回八樓救人!八樓隊員注意!八樓隊員注意!窗外攔截,實施抓捕!增援八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