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亨利?福特:商業原則的三個要項(1 / 1)

亨利?福特,美國福特汽車公司的創始人。第一輛美國汽車建造於1893年。兩年後,福特駕駛著他自己的第一輛美國汽車在底特律的大街上兜風時,它製造噪聲、代替馬匹、吸引不受拘束的人們並把麻煩帶給警察,甚至引起混亂,並遭到愛迪生的強烈反對。但亨利?福特堅信自己的道路,於1903年建立了福特汽車公司。福特的“為多數人製造汽車”的基本商業決策使他贏得了成功。在《我從商業中學到什麼》一文中,他提供了非常有洞察力的關於導致商業成功的――商業原則的三個要項,並說我從來沒有明白關於金錢原始投資的什麼理論可以違背商業原則並能起作用的。下麵是他關於商業原則的三個要項:

1.如果金錢在工作之前就能得到,那它就傾向於毀滅工作和服務的基礎。

2.把金錢考慮在工作之先帶來了對失敗的恐懼,並且這恐懼阻擋了事業的每條道路――它使一個人害怕競爭和改變自己的方式,或可能改變他麵對的任何事。

3.那條道路對於任何一個首先考慮服務的人是清楚明白的――以最可能的方式工作。

要點:

如果一個人想他的錢能掙5%或6%的利潤,那麼他應該把它投入到他能得到那種回報的地方。但是錢投入公司並不是一個公司的費用――或者更進一步說,不應該是。它不僅僅創造金錢,而更應該成為一種產品的發動機,因此它具有它生產的產品的價值。任何回報都應該隨著它生產之後到來,而不是在此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