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鬼魂附體(1 / 2)

雨嘩嘩地下得更大。

陸漫漫趴在百裏千尋的胸口上,像一隻安靜的小貓。她忽然在想,如果他知道了開茶館的事,會有什麼反應?

可是她竟然不想告訴他。

這感覺非常奇怪,明明是光明正大的事,偏偏話到嘴邊,無法開口。她知道說出來的後果,要麼,是她走人,要麼是茶館泡湯。

事實上,她不想走人。正因為不想走人,所以更要開茶館。

她得掙錢,不用太多,隻需要有足夠的錢來讓她和他對等。足夠是多少?其實隻是她和他吵了架後,她踏出這個院門,不至於淪落為叫花子,無處可去。

她的要求何其低?

她前世的要求也不高啊,男友家裏很有錢,那時,他讓她不要工作了,承諾養著她。她拒絕了,仍舊兢兢業業上著班,偶爾加班,有時還兼個職。

聽起來有些矯情,她以前的好朋友就說過她矯情得要死,幹嘛搞得那麼清高,最後吃虧的總是自己。

的確很吃虧,弄到最後,爸媽把房子都抵押了給她治病。有一天,她哭得很傷心,跟媽媽說:“早知道這樣,那條價值幾百萬的項鏈我就不該還給他了。”

媽媽笑得很溫存:“傻話,就你這性格,要是不還給他,估計覺都睡不著。”

媽媽是了解她的,的確會覺都睡不著。

可是,她現在為什麼活得還是這麼矯情?戰戰兢兢,前怕狼,後怕虎。穿越而來,已經在死亡邊緣徘徊兩次了。

她有時覺得全身都是力量,到處都一片光明。

她有時又覺得,像個鬼魂,在異世界飄蕩,到處都很黑暗。

她真的是個鬼魂,一個鬼魂幹嘛還要活得這麼束縛?她其實是人不人,鬼不鬼,所以活得更為艱難。

愛情的愛,也許並不是分不清,而是不敢分清。

怕分清後,更加傷痛。

她忽然很認真地問:“千裏千尋,如果我隻是一個鬼魂,你會喜歡我麼?”

百裏千尋鬆鬆地抱著她柔軟的身體:“瘋丫頭,看來我留下果然是有點用的,打雷閃電不怕了,還有膽在黑夜裏講鬼故事了。”

她沒開玩笑,固執地問:“你會喜歡一個鬼魂麼?如果我不是連曼曼。”她問得很拙劣,差那麼一點,就把這事兒捅破了。

確實不怪百裏千尋遲鈍,這樣的時代,沒有發達的網絡可供人YY,穿越重生這類東西,他也許聽都沒聽說過,唯一知道的,就是鬼魂附體。

話說回來,她的本質就是鬼魂附體。

隻是百裏千尋怎麼可能會相信?

就聽百裏千尋悠悠歎一聲:“你要真不是連曼曼倒好了。”

他早早表明放棄莊主的位置,究其原因,無非是考慮過有一天,她的身份暴露了,他得帶著她遠走他鄉。

他可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但她能承受得住流言蜚語嗎?

如果,她不是連曼曼,該有多好。

陸漫漫很認真:“我真不是連曼曼……”說到尾處卻弱了,這不是連曼曼的身體又是誰的?

人不人,鬼不鬼。她心裏隱隱的痛。前世的她,已經化為一陣青煙,轉過身,她笑顏如花。

如花的是連曼曼。

而她,終究藏得畏首畏尾。

就像易容,千變萬化,其實連曼曼的臉,也隻是她萬千易容中的一張臉而已。

她永遠是見不得光的那一個,她永遠無法以陸漫漫的……她一驚,真正的一驚。

為什麼易容,不能做回她陸漫漫原來的樣子?是了,如果有一天,她以陸漫漫的樣子出現,百裏千尋還能愛上她,也許,那就是愛情的愛了。

可是,她沒把握,真的一點把握都沒有。

她想,她一定得好好掙錢,自己買房子自己當主人,然後以對等的姿態,來和百裏千尋交往。

她清了清嗓子,坐起身來,笑盈盈地拉百裏千尋也坐起來:“要是有一天,我還是我,但不是這個樣子了,你要不要喜歡我?”

百裏千尋就知道她不肯好好睡覺了,非鬧死他不可,隻是,他留下陪她,不是早就作了這樣的準備麼?

他捏捏她的臉:“你還是你,為什麼會不是這個樣子?”

“就比如我易容了,易成一個你不認識的女人,可是,你一跟我說話,發現我又還是我,你會不會喜歡我?”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在暗夜裏閃爍,像一隻狐狸精。

百裏千尋被她繞暈了:“你整天都在想些什麼?你就算易了容,恢複本來麵目,你還是這個樣子……”

“我要不恢複本來麵目呢?”她已經在腦海中,勾勒出她前世的完整模樣。她想著,等有一天,她可以平等地站在他的麵前,便要用那個模樣來嚇他一跳。

然後重新哄他上手……咳,媽媽說,好姑娘是不會這麼說話的……

她笑嘻嘻勾住他的脖頸,膩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