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基金業的飛速發展,市場激烈競爭局麵已逐漸形成,基金公司進行風險控製的難度也隨之加大,這對基金管理公司的內控質量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常見的基金投資風險有:信用風險、市場暴露風險、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上市公司經營風險、通貨膨脹風險、關聯方交易、債券收益率曲線變動的風險、再投資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和技術風險、合規性風險、投資和交易風險等等。
基金公司如何看待風險控製?一些有經驗的人士認為:風險控製是保障投資人利益的關鍵,是基金管理人不可推卸的職責所在,也是基金管理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而風險控製工作進行得好與壞,關鍵在於內控製度的建立與執行。
基金公司的首要工作是投資運作基金資產,在控製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收益,因此,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控製能力基本構成了一家基金公司的核心競爭力,這使得基金公司在經營上更多地體現出一種知識密集型產業的特色。到2006年底,國內共有55家基金公司,每家基金公司的員工數量在100人左右,人員最多的也不超過300人。
風險控製是基金公司工作的重點,為了防範和降低投資風險,保護客戶利益,基金公司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風險控製製度,並會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予以公布。基金公司製定的內部風險控製製度主要包括: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投資比例進行投資,不得從事規定禁止基金投資的業務;堅持獨立性原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資產與基金管理公司的自由資產應相互獨立,分賬管理,公司會計和基金會計嚴格分開;實行集中交易製度,每筆交易都必須有書麵記錄並加蓋時間章;加強內部信息控製,實行空間隔離和門禁製度,嚴防重要內部信息泄露;前台和後台部門應獨立運作等等。
由於基金公司管理的是投資者的資產,一般並不進行負債經營,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風險相對具有較高負債的銀行、保險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要低。
在2003年,中國證監會日前明確了基金公司內部風險控製的76個最低標準。在風險防範的最低標準中,最核心的內容當屬投資和交易風險控製。在76個風險防範最低標準中,涉及人力資源管理風險控製評估的有21個,涉及投資和交易風險控製評估的有48個,涉及關聯方交易風險控製評估的有7個。投資和交易風險控製其評估點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投資流程,從投資研究、投資授權、投資決策、交易的執行一直到基金股權收入的確認、基金風險分析和業績評估。比照這些具體的量化指標,基金公司內部可以形成較好的防火牆體係,以確保有效防範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