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出嫁女子喜歌(2)(1 / 3)

清明節亦有送單衣之俗,與十月初一送寒衣相呼應。亦有於六月六送單衣者。

靈、陵、林、墓、墳

靈是靈魂觀念。這種觀念認為,人死以後他的靈魂依然存在,夜晚在陽世遊蕩,白天又回到地府棲居。靈魂隻有在供起靈牌以後才有了依附。牌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木主”,陝北民間則稱為牌位或靈牌。靈牌或牌位既可以是木牌的,也可用黃表折疊成類似“牌”的形狀後插在一根秸稈上豎起。上寫亡者姓名字諱。牌位是靈魂依附的地方,起一個“家”的作用。用表折疊牌位是因民間俗信認為人死以後就成為“神”,陝北民間又有“先死的為大”的說法。既然有人死成神的說法,供神又要用表來供,所以靈牌就要用“表”。“表”的另一層意思就是“表章”,因為封建時期凡上奏皇帝的表章均用黃絹書寫,民俗將黃絹借鑒過來,衍化成黃紙稱為“表”,是對“表章”的簡稱。民間用表的目的,一則是供神,另則以“表章”的形式向神靈作以祈禱,希望神靈予以保佑。最初的“表”上是書有祈禱祭文的,後因祈禱文大都千篇一律,又因個人的文化所限,加蓋道教符籙印記的“表”出現了,代替了祈禱祭文。人們無須言明所求之事,隻要將“表”焚燒,神靈就會知道人的意願給予幫助。

陝北民間有將上墳稱做“上靈”或“上陵”的,這是不對的。靈在民俗中的運用隻能在人死以後,未出殯之前,為死者舉辦喪事時所搭建的靈棚內停放靈柩,豎靈牌供祭亡靈和出殯以後,在家豎靈作各項祭祀時稱“靈”。陵是對古代埋葬帝王宮寢的稱謂。是所有埋人墳塋中最高規格的墳墓。除帝王之塚外,其他墳墓都不能稱陵。如黃陵縣的“黃帝陵”、鹹陽的“周陵”、臨潼的“秦始皇陵”、北京的“十三陵”等。陵用於對墓地的稱謂隻能是這些帝王。它之所以被用來稱帝王之墳,是從別的用意而來的。陵有登升之意。《左傳·成公二年》中雲:“齊侯親鼓,士陵城。”陵城即登城。陵有超越、超過之意。《禮記·檀弓上》中雲:“故喪事雖遽,不陵節。”不陵節就是沒有超越規定的禮數。陵有暴烈之義。《法言·吾子》雲:“震風陵雨”,陵有嚴密之義。《荀子·致士》雲:“節奏陵而文,生民安而寬。”陵有磨礪之義。《荀子·君道》雲:“兵刃不待陵而勁。”所有這些陵的意義決定了帝王用陵的禮製。

林是指安葬先賢聖哲的墳墓。如山東曲阜安葬孔子的墳墓被稱做“孔林”、河南洛陽埋葬關羽的墳被稱做“關林”。這是僅次於帝王的墳墓。林原本指的是聚集在一起的同類的人或事物,如士林、藝林、碑林。也指眾多,如《詩·小雅·賓之初筵》中雲:“百禮既至,有壬有林”。用於先賢聖哲的墳塋,就是說他們生前有著許多值得後人敬仰的東西。如孔子,他不僅修訂了經史,成為思想家,而且還是偉大的教育家,傳承了文化。關羽不僅是忠良之士,而且熟讀兵書,更為後人樹立了“義”的旗幟。

墓是指放置棺木的地方,是指地下部分,所以也稱做“墓坑”。

墳是指地上部分,也就是於墓上所堆的土堆,是墓的標誌。所謂“上墳”指的是就是上這個土堆。沒有墳,墓是找不到的。後人常將墓與墳合稱為“墳墓”,就是先找到墳,掩埋先人的墓地就找到了,上墳實際就是對墓中先人的祭祀。

另外,民間還有“塋”的說法。塋所指的是墳墓、墳地,如墳塋、墳域。塋在《禮記·月令》中所表示的是量度,“塋丘壟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說明塋是堆砌墳堆的標準,應依其地位來決定大小厚薄。後人很少有人提及“塋”這一稱謂,就是為了擺脫塋這一禮製的束縛,自由堆墳。

考妣

考是對死去的父親的稱呼,妣是對死去的母親的稱呼。《禮記·曲禮下》雲:“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公羊·隱公元年》雲:“惠公者何?隱之考也”,是說惠公不知因何將母親去世的事隱了下來。何休注釋為:“生稱父,死稱考。”但是,古人也有將父親在世時稱做考的。孔穎達注疏雲:“對文,父沒稱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稱考。”也就是說父親在世的時候稱考也是可以的,但必須是分開來說。對父生時稱考出自《爾雅·釋親》,其中雲:“父為考,母為妣。”妣有兩種釋義。其一,稱祖母和祖母輩分以上的女性祖先。如《易·小過》,其中雲:“過其祖,遇其妣。”又如《詩·周頌·豐年》中雲:“為酒為醴,烝畀其妣。”都是以“祖”、“妣”並稱的。另一種釋義是專指母親。《書·堯典》中雲:“百姓如喪考妣”。這裏指的就是父母。《倉頡篇》雲“考妣延年”,也是指父母。另外《書·舜典》中亦雲:“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這裏的考妣與《堯典》屬同一意義。

妣祖指的是祖母和祖母以上輩分的女性,即先妣和先祖的意思,是一種沒有確定的所指對象。妣考指的就是亡母與亡父,也就是說將考妣放在一起時,指的就是亡父與亡母,不能另作解釋,這是《禮記》所規範的用語。明方孝孺的《題桐廬二孫先生墓文後》雲:“或慟哭荒江斷壟間,如喪考妣”,指的就是父母已喪。

燈樓

燈樓是陝北民間對“燈籠”的稱謂。所謂燈籠是用木條或竹條紮起的一個“籠”,裏麵有燈,故名“燈籠”。陝北傳統燈樓不是這樣,其狀如同城樓一樣,四四方方。有的燈樓,在四根立柱上雕刻著立體造型,有的在燈樓的木體部分上以油漆繪出吉祥圖案,再將剪紙貼在燈樓的白紙上,就像一座夜色的城池。陝北燈樓因其用途不同,在結構上也有所變化。在家院中所懸燈樓是方形的,在秧歌隊中所用燈樓是長方形的,而且下小上大,下麵有一根木棍鑲在燈樓底部,供人舉擎。

燈籠是從外地引進的詞彙。盡管燈樓在形式上已完全演化成了燈籠,但陝北民間仍然將其稱做“燈樓”。因為籠有禁錮之意,如鳥籠、雞籠、獸籠等。而樓則是供人們居住的,城樓是人們保護家園的防禦工事。燈是人工光明的源頭,光明是不需被禁錮的,所以,陝北民間仍稱燈樓而不改其名。

抗胛子

“連胛子也沒抗就打了?”這是榆林人舊時打架的必經程序,如果不抗胛子就打人,會被人認做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今天聽起來似乎有些可笑,但這卻是陝北民間確實存在過的事情。

抗胛子以後是否打架,是陝北民間“文明”的一種表現。人們往往會因一些口舌事非引發吵鬧,在吵鬧中難免有些“激情”發生,便以抗胛子的方式來形成對抗。在對抗的過程往往因實力差別或思前想後的原因,一場不必要的打架會在抗胛子過程中消失了。這是陝北民眾老實憨厚,和睦為上的民情所在。也有些在抗胛子過程中就被人拉開,化解了恩怨。

解手與背手

陝北人有背抄手的習慣。這一習慣據說有一定的來曆,並且與解手有一定的聯係。

相傳在明朝時期,陝北及其周邊地區因連年戰亂和災荒等原因,人口稀少,土地荒蕪。明朝政府便決定從山西人口稠密的地區向陝北移民。因山西在當時很是富庶的,人們都不願意離開故土外移。明朝政府便想了一個主意,發出告示,曉諭民眾,凡不願到外地的人等,都到洪洞縣的大槐樹下集合。人們信以為真,紛紛來到大槐樹下。不料,被明朝軍隊一個個反綁起來,押解著往外地遷送。被送來陝北的這股先民,因路途遙遠,押解者又恐有人逃跑,便日夜將這些人反綁著手,就連吃飯也不鬆綁,唯有在大小便的時候才被鬆綁。因此,人們每逢大小便時,就向押解的軍隊喊道:“解手。”軍人們一聽到有人喊“解手”就知道是要大小便了。解手就是將被捆綁的手鬆開,本與大小便不牽連,但因捆著手不能大小便,所以要解手。這股先民到了陝北以後,仍然沒有忘記路途上的艱辛,解手大小便的方式也深深地留在人們的腦海中,久而久之,解手就成為大小便的代名詞了。與解手一樣,背抄手也永遠留在陝北先民們的生活習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