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河神(1)(2 / 3)

河神有如此重權,又神通廣大,人們對他的信仰自然就是盛行不衰了。

從以上所言來看,馮夷是以人鬼為河神的,但曆史上未必真有其人。可是,曆史上也確實有將人鬼奉為河神的,這些人在生前又大都與治河有關。

一、王尊。王尊字子贛,西漢時人。是涿郡高陽人,官至東郡太守。一年,黃河泛濫,百姓恐堤決而奔。王尊親率吏官以白馬投河以祭河伯,無效。王尊便準備用將自己淹死後向河伯進獻圭璧的辦法來控製水勢。於是,他在危堤上搭了一個棚子住下。吏民數千人向他叩頭,請他不要這樣做,王尊不聽勸說。河水漫過堤岸,吏民們急急逃走,王尊仍不肯撤下來。大概是王尊的無畏氣概感動了河伯,河水退了下去。幾年後,王尊卒於任上,吏民便立祠祀他。(事見《漢書·王尊傳》)另據《滑縣誌》所載:(河南)滑縣南一裏有河侯祠。此河侯即王尊。

二、陳平。陳平是西漢開國功臣。他被奉為河神是元代的事。《三教源流搜神大全》卷二雲:“河瀆,漢陳平也。唐始封‘靈源’二字,宋加‘顯聖靈源’四字公,聖朝(元)加封四字王,號‘靈源宏濟王’。”明代馮應京在《月令廣義·歲令一》中雲:“河神,即漢相國陳平。”這是國家祭祀的河神,此說流傳不廣,因他生前沒有治過黃河,也沒有與黃河有過直接關係。

三、金龍四大王謝緒。謝緒,會稽人,是謝太後之侄,居錢塘。當時,國事危機,謝緒感到失望,便隱於金龍山。宋朝滅亡後,謝緒歎曰:“生不能圖服朝廷,死當奮勇以滅賊。”做詩自悼後投江而死。元末,朱元璋起義,謝緒托夢鄉人說,新主已出,你們要歸順新主,並表示他要保佑新主,第二年在呂梁洪之戰中當全力以助明軍。果然,第二年明軍將領傅有德與元朝將領李二戰於呂梁洪時,明軍士卒見空中一神披甲前來助戰,元兵大潰。此後,謝緒在黃河顯靈。明成祖時,謝緒顯靈,開通了黃河壅塞處,拯救遇險船隻。以後也屢顯異靈。嘉靖年,朝廷下令在魚台縣立廟祭祀。隆慶年,又遣兵部侍郎萬恭致祭,封“金龍四大王”。(見明代朱國楨《湧幢小品》卷十九,《杭州府誌》)

清順治二年十二月,朝廷封黃河神為“顯佑通濟金龍四大王”之神,封運河神為“延休顯應分水龍王”之神。(見清人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五)此後,金龍四大王不再兼運河神了。

為什麼稱謝緒為“金龍四大王”呢?金龍是指金龍山,是謝緒生前隱居之處。“四”是他的排行,兄弟四人,他是老四。大王是尊稱。

謝緒是宋末死於浙江的,為什麼在明代成為黃河神?這是朱元璋為了激發人們反元的情緒,就將臨死前曾經表示“死當奮勇以滅賊”的謝緒請出來,封為神。因為謝緒是宋室外戚,重臣之後,要比一般人的反元影響更大。又以徐州呂梁洪之戰中有謝緒“出助”為證,讓人們相信謝緒顯靈所說的話是天意,讓人們歸順明主。徐州在黃河之濱,黃河又常有“靈異”出現,謝緒的那次顯靈就是黃河的一種“靈異”。謝緒自那以後在黃河流域的名氣越來越大,所以人們就將他奉為黃河之神。

四、黃大王守才。黃大王,名守才字英傑,號對泉,河南偃師南鄉夾河王家莊人。明萬曆三十一年十二月生。傳說他是河神托生。小時候曾入井而不沉。長大後,天有大旱,他為百姓找到一泉以灌溉農田。這一泉就是當地十老院的“不老泉”。黃大王生時曾設法通黃河之壅,平黃河之水,塞黃河之缺口,所以懷慶人就為他立生祠,神主於城北回龍廟中供奉。天又有大旱,守才為杞縣求得大雨,杞人為他立生廟。清康熙二年十二月,守才卒,葬縣南萬安山下。雍正十二年,陳留曲興集資建大王廟祀之,後賜名溥仁觀。乾隆年間,敕封“靈佑襄濟王”,於開封建大王廟。後屢有加封,光緒五年加封為“靈佑襄濟顯惠讚順護國普利昭應孚澤綏靖普化宣仁保民誠感黃大王”。他的影響從河南擴大到外地後,別的地方也為他建廟立祠。

金龍四大王和黃大王是受國家祭祀和曆代王朝加封的國家級黃河神,總司黃河。但他們都不是以前曆代王朝和清王朝所祭祀的河瀆之神,即代表黃河的河神,而是一位河神。

五、朱之錫。字夢九,號梅麓,浙江義烏人。順治時進士。官至河道總督,治河盡心盡力,在實踐與理論方麵都有建樹。後因治河積勞成疾而死。死後,人們傳說他成了河神。傳說,人們時常見他穿著官服,紅燈侍從,往來於河上。河南黃河兩岸有供奉他的廟觀,稱“朱大王”。乾隆巡視河工時,封他為“助順永寧侯”,春秋致祭。後來又加封曰“佑安”。(事見《清史列傳·朱之錫傳》和清人褚人獲《堅瓠續集》卷三)

六、和珅。和珅是清人,滿洲正紅旗人,乾隆皇帝的寵臣,官至文華殿大學士。此人專橫跋扈,招權納賄,貪得無厭。乾隆皇帝死後,嘉慶帝將和珅逮捕入獄,賜以自盡。其家產全部抄沒。時有“和珅跌倒,嘉慶吃飽”之諺。

和珅死後,在他的衣服裏發現了他臨死之前寫的一首詩,詩雲:“五十年前幻夢真,今朝撒手撇紅塵,他時睢口安瀾日,記取香煙是後身”。“睢口”是河南睢縣的黃河口。“和珅”與“河神”音近,故,他以睢口河神的化身自居。這首詩在當時很流傳,所以有人以為和珅就是河神的化身。他死了以後又去當河神去了。

七、栗毓美。字友梅,山西渾源人。嘉慶年間,以拔貢官河南知縣。道光年間,官至河東總督。治河有方,在任五年,黃河不為患。死後,人們奉他為河神。陳康祺在《郎潛紀聞》卷十一中雲:“國家懷柔百神,河神載在祀典,每遇防河濟運顯靈。經曆任河漕兩督奏於常例外,頒賜藏香,複請錫封錫匾有差……至朱大王即河督朱之錫,栗大王即河督栗毓美。河神助順,必先有水族現形。河漕各督,即迎之致祭。其朱色者,眾以為之錫,栗色者,眾以為毓美也。”

八、段時光。是臨清地方黃河一個渡口的水神,也是一個妒神。因此,這個渡口也叫“妒婦津”。

相傳,婦人要在此渡口處渡黃河時,必須穿上破舊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奇醜無比後才敢渡河。否則這位“妒婦津”的河神就要忌妒婦女的漂亮了。他妒婦的方法是興風作浪。若是醜女渡河,即便打扮得再漂亮,也是風平浪靜的。這是因為妒婦認為醜女之醜不屑一妒。因此,婦人們在此渡口渡河時,為了求得無風無浪,便把自己打扮成醜女。一些醜女明知自己貌醜,不足以引起妒婦的忌妒,但生怕引起人們的嗤笑,便將自己打扮得更醜。這樣一來,即便在渡河時起了風浪,也可以說是由於打扮的緣故而不是長得醜的緣故。

這位妒婦河神是怎麼來的呢?據說在晉朝太始年間,劉伯玉的妻子段氏,字時光,性奇妒。有一日,伯玉在段氏麵前誦《洛神賦》,有感於洛神之美,便與妻子戲說:“有這樣美麗的妻子,我就沒有遺憾了。”段氏聽後大怒說:“你怎麼能以水神之美而看不起我呢?我死以後,何愁不能成為水神。”當夜,段氏便投河而死了。死後七日,她托夢於伯玉說:“你本願有水神之妻,我今已成了水神。”伯玉被驚醒了。從那以後,伯玉再也不敢渡黃河了,怕被死後成了水神的妻子拉去相會。

社神與稷神

社是土地,稷是五穀,這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人們珍愛生命,就必須對土地和五穀倍感珍惜,所以,人們將土地和五穀神化,實行祭祀,旨在祈求豐年,並對社神和稷神報告收成和表示敬意。這是人們熱愛生命的表現。

在上古時期,人們便對社稷神產生了信仰。最初,社稷神的神靈是依附在社上的,所以,被稱做“社壇”。社壇就是一個方形土壇。這與我國古代對天地的認識有一定的聯係,也就是“天圓地方”觀念。據《周禮·大司樂》雲:“夏日至,禮地祇於澤中之方丘。”無論天子社,諸侯社,大夫社,府、州、縣之社,都是這樣的形狀,但是規格有所不同。

天子社到了明清時期已經不全是用土築成的了,但仍要有土,因為土在社壇中是很重要的物質。民間社仍然是一個土壇。我國曆史上的“封土為社”就是源出於此。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有社壇,有社壇就有人類活動,並且,人們在一定的時間裏還要會聚到社壇來,對社稷神進行祭祀。這種文化現象的出現,就有了“社會”這個詞。隨之而來的與社稷相關的其他文化現象也相繼出現了,諸如,在祭祀社稷時要舉行一定的祭祀儀式,其中,火在祭祀活動中是必不可少的東西,於是,就有了“社火”這個詞和這種文化現象。

《詩經》中把社壇稱之為“塚土”,這大概是因為社壇跟墳塚差不多的緣故。周代天子立有三社,為全體老百姓所立之祀,叫“大社”,為自己所立的叫“王社”,為已亡之國立的叫“亳社”。諸侯也立三社,分別叫做“國社”、“侯社”、“亳社”。大夫以下則與所居之地的老百姓們共同立社,也叫“置社”。天子所立大社(或稱太社)必須是暴露的,為的是“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見《通典》四十五卷)亡國之社則是用屋覆蓋著的。社壇與稷壇原為兩壇,社壇在東,稷壇在西,隋唐以後合為一壇,名“社稷壇”。壇的四麵築牆,四方開門。周代天子社壇用五色土,諸侯社則隻用所在方的顏色土。立木或石作為神主,有的地方信仰則是把社神依附在高大而年久的樹木上,稱之為“社樹”。這大概是因為樹木也是植物的緣故,因為稷在狹義上是指五穀,但在廣義上應指植物。有高大的樹木作為社神的依附之所,這個社會也必定是繁榮昌盛的,因此,陝北民間也將這種“社樹”稱做“風水樹”。

後世民間最為普遍的是立廟祭祀社稷神。這種廟被稱為“土地廟”或“土地祠”,規範的稱謂應是“社廟”。廟的規模大小也不一,最小的僅有二三尺高,多以磚石砌成。大的如同一般的神廟,廟裏所供神像或以木石雕刻而成,或以泥塑而成。社神是一位官員形象,除主神社神外,還有他的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或附祀著其他神像。

相形之下,稷神的地位遠遠不如社神,因為在古時,無論天子、諸侯、大夫,還是各州縣,都是立社壇,稷神附之。但也有於社壇之外另立一稷壇者。也有隻奉社神,不奉稷神的。這都是因為五穀是生長於土的,養育五穀是土的自然屬性,稷神之職已經包括在社神之中了。若社神依附之所是社壇,稷神也就依附在社壇;若社神依附之所是社廟,稷神也就依附於社廟。這樣的“祀廟”又被稱為“土穀祠”,土即土神、社神,穀即五穀神,亦即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