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虐待奴婢仆人,毆打出血者,入此地獄。
三、男女交歡,不顧神前佛後,或不忌日辰(陰曆五月十四、五月十五、八月初三、八月十三、十月初十,共五日),犯禁做愛交媾者,入此地獄。
四、產婦難產而死,或產後不滿二十日便身近井灶,或將洗完的內褲晾曬在高處和人們通過的道路上空,或產後殺死自己愛吃的雞鴨等家禽,都要打入此地獄。
人們給這座“血池地獄”配置了一位“典獄長”叫“池頭夫人”。舊時,婦女在生產時,都要向這位夫人祈禱,特別是遇到難產時,更要向她祈求,希望得到她的拯救與寬恕。即便幸免於難,也因為擔心將來死後被打入血池地獄而受苦,仍要到池頭夫人那裏去許願。
這些觀念的產生與《血盆經》有關。《血盆經》又叫《女人血盆經》、《佛說大藏血盆經》。它主要講婦女在生產時,流出的汙血,弄髒了土地河水,善男信女們誤用此水煎茶供奉諸聖,得罪了神佛。於是就把她們打入了血池地獄,整日披頭散發,長枷鎖手,在地獄中備受著種種刑罰。
如何才能解脫此厄呢?隻有產婦的兒女們信佛誦經,持“血盆齋”三年又六十天,最後還要請眾僧作“血盆勝會”誦《血盆經》,產婦鬼魂才能脫離苦海超升佛地。《玉曆寶鈔》中亦稱:“陽世能有親屬立願,代為戒殺,買命放生,數足之日,齋供神佛,禮拜血汙經懺,方可超脫其苦”。“血汙經懺”即《血盆經》。
《血盆經》在唐代已經出現,屬偽造之作,佛門不予承認。雖屬偽作,但婦女信徒頗多,如古典名著《金瓶梅》、《紅樓夢》中都有為產婦誦念《血盆經》的描寫。
池頭夫人一般不單獨供奉,常在地藏庵和娘娘廟裏與其他神明合祀。
民間俗信認為,人死了以後,鬼魂在去往陰曹地府的途中,“奈何橋”是第一道關卡。橋下血河裏布滿了蟲蛇,隻有生前安分守己,行善忠厚之人才能順利走過橋去,那些生前作惡之徒,必然會被打下橋去,喂了蟲蛇。《西遊記》第十回寫唐太宗李世民遊地府過奈何橋時所見:
時聞鬼哭與神號,血水渾波萬丈高。
無數牛頭並馬麵,猙獰把守奈何橋。
把守奈何橋和血河池的是一位“血河大將軍”,他的兩側還有一白一黑兩位小神,就是日遊神和夜遊神。舊時,農曆十月十六日,酆都奈何橋旁的血河殿要舉辦“血河大會”,許多婦女們來此祈禱懺悔。
十大陰帥
酆都鬼城在平都山的最高處,上有陰天子殿,供奉著陰天子。殿下侍立著四大判官,再下便是十大陰帥。
十大陰帥是:日遊神、夜遊神、豹尾大帥、黃蜂大帥、鳥嘴大帥、魚鰓大帥、無常大帥、鬼王大帥、牛頭大帥和馬麵大帥。
一、鬼王大帥。“鬼王”的稱號有些不準確,民間常把陰間主宰酆都北陰大帝、閻羅王等,都可以稱做王,將他手下的役使鬼吏稱做王有些不妥。但鬼王的名目不少,據《城藏菩薩本願經》載:僅地獄和閻浮提(南贍部洲,也就是人類居住的地方)中的鬼王就有:無量鬼王、惡毒鬼王、大諍鬼王、白虎鬼王、血虎鬼王、赤虎鬼王、散殃鬼王、飛身鬼王、雷光鬼王、狼牙鬼王、千眼鬼王、啖獸鬼王、負石鬼王、主耗鬼王、主禍鬼王、主食鬼王、主財鬼王、主畜鬼王、主禽鬼王、主獸鬼王、主魅鬼王、主產鬼王、主命鬼王、主疾鬼王、主險鬼王、三目鬼王、四目鬼王、五目鬼王、祁利失王、大祁利失王、祁利叉王、大祁利叉王、阿那吒王、大阿吒王等。
酆都陰天子殿中的鬼王形象為:上身裸露,紅發獠牙,手拿妖鈴,猙獰凶惡,一副夜叉模樣。鬼王與黑白無常、牛頭馬麵為伍。
清代蒲鬆齡在《聊齋誌異》卷六《考弊司》中記述了一位主管考弊司的鬼王。鬼王衙署堂下立著兩塊大石碑,上麵分別刻著“孝弟(悌)忠信”、“禮義廉恥”。這位鬼王叫“虛肚鬼王”,他的形象是“卷發魚合背,若數百年人,而鼻孔撩天,唇外傾,不承其齒。從一主簿吏,虎首人身。又十餘人列侍,猙獰惡若山精”,他雖將自己標榜為“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典範,卻又規定下屬拜見他時,都要割一塊髀肉(大腿上的肉)為“成例”。不管有罪無罪。“豐於賄者,可贖也”,即隻要多給銀子就可以免去割肉之苦。
二、日遊神。日遊神是舊時皇曆中所載的遊蕩於各方的凶神。早在元代的《授時曆》中就出現了這一名目。據稱,從癸巳至戊申的十六日,日遊神分別在房屋內的東南西北中五方;己酉至壬辰的四十四日,日遊神出遊。人要避忌日遊神的方向。清朝乾隆年間成書的曆法,術數書《協紀辨方書》卷三《義例一,日遊神》中稱:
“(日遊神)癸巳至丁酉日在房內北,戊戌己巳亥日在房內中;庚子辛醜壬寅日在房內南;癸卯日在房內西;甲辰至丁未日在房內東;戊申日又在中。己酉日出遊四十四日。遊神所在之方,不宜安產室,掃舍宇,設訂帳。
安產室、安床則不宜抵向日遊神,出行則不宜犯鶴(噩)神,總以其為陰煞之氣,故忌之也。”
如果不予避忌,衝犯了日遊神,就會大難臨頭,非死即傷。元代人王曄所撰《桃花女》雜劇第三折中說:“今日他出門之時,正與日遊神相觸,便不止死,也要帶傷上車。”
民間用於祭祀焚燒的紙碼中也有日遊神。神像是一位古代吏員打扮,小紗帽,白袍黑靴,長須虯髯,一手扶玉帶,一手持一卷簿。模樣倒不是十分凶惡。在《玉曆寶鈔》中的日遊神是作為“日遊巡察”的,是獄吏打扮,披頭散發,手持木牌,上寫“日巡”二字。
三、夜遊神。夜遊神是在夜間四處遊蕩巡行的神,他與日遊神日夜輪流值班,專門找人的麻煩,還經常向上司打小報告。早在上古時期,我國民間就有了夜遊神的傳說。《山海經·海外南經》中載:“有神人二八,連臂,為帝司夜於此野。”這裏的“二八神”可能就是指夜遊神,他是天帝派出的“司夜於此野”的神。郭璞注此條曰:“晝隱夜見(現)”。楊慎補注曰:“南中夷方或有之,夜行逢之,士人謂之夜遊神,亦不怪也。”《山海經》卷六《海外南經》對此作了說明:“(二八神)在羽民東。其為小人頰赤肩,盡十六人。”是說夜遊神有十六個,“二八”十六,是用乘法方法稱神。郝懿行對此條進行了箋疏,疏雲:薛綜注《文選·東京賦》雲:“野仲、遊光,惡鬼也。兄弟八人,常在人間作怪害。”案野仲、遊光二人,兄弟各八人,正十六人,疑即此也。
也有人認為,夜遊神是十六個,是以惡鬼野仲、遊光為首的。野仲和遊光是漢代民間傳說中的兩個惡鬼,他們倆很厲害,人們又反而用他們倆去鎮伏其他鬼魅,正所謂“以毒攻毒”、“以惡製惡”。清人盧文弘在《群術拾補》中輯錄了《風俗通逸文》中稱:
夏至,著五彩,辟兵,題曰“遊光”,厲鬼知其名者。永和中(漢順帝時)京師大疫,雲厲鬼字野仲、遊光……人情恐怖,複增題之。
也有人認為:“二八神”是二人,“八”乃“人”之誤。《淮南子,墜形訓》曰:“有神二人,連臂為帝候夜,在其西南方。”高誘注曰:“連臂大呼夜行。”是說兩位夜遊神連臂一塊行走,並且大喊大叫。但後世傳說中沒有這一特點,衍化成了單個體,而且行蹤詭秘,成了一個窺測人間隱私的“包打聽”角色。
人們對夜遊神是敬畏的。明代劉侗、於奕正在《帝京景物略》卷二《春場》中說到北京民間的一種風俗,就是說,在夜晚的星光下,不能在院中放置洗濯的剩水,怕夜遊神巡夜時用這些髒水飲馬,罪過就大了。說明明代的民間就已普遍對夜遊神有了信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