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景華,曾經我用三年的時間愛你,可你卻用三天的時間將我拋棄。我不恨你,我隻是覺得我還不夠強大,強大到讓你一直喜歡我。曾經,我以為你是我一生的執念,現在我用三天的時間去痛哭,去頹廢,去忘記你。第一天我徹夜哭泣,回憶輾轉而來,將我煎熬在你的柔情與你的無情。
第二日,我長醉不醒,我隻為忘記現實,可是現實終究不可逃避。
第三日,你還是沒有聯係我。這個陌生的城市,我為你而來,我想你知,我無依無靠,我想你亦是知道。那麼,還有什麼可留戀的。我們連一句問候和牽掛都沒有了,當夜,為了祭奠我死去的愛情,和一起埋葬了的你,我去酒吧買醉。徹夜,和一個女孩相談,甚歡。
——林珂泱
中午,冗長的睡眠終於結束的了林珂泱頂著一頭亂蓬蓬的頭發在房間走來走去,像一隻剛剛冬眠結束的獅子,在四處尋找食物。
剛剛給楚域打了電話,雖說已經約定好了,時間是由她定,最後的結果是楚域十分鍾後到樓下接她。
一邊刷牙一邊聽今天的新聞,聽留言,然後簡單化妝。
悠揚的早上,歌聲飛揚,不過也可能隻有某女才覺得好聽。
“搞定,出發!”
林珂泱左手拎著香奈兒的小皮包,腳踩20厘米的高跟鞋,一搖一擺,目光向前平視,挺胸,收腹部,看似有模有樣的規規整整的大家閨秀。可是目光移到右邊,卻是拖著一個超級大的旅行箱。
才剛走出賓館,林珂泱就把箱子放一邊,右手撐著木柵圍欄大口大口地喘氣。
“去你的,累死姐了。這是什麼破鞋,穿起來比跑八百米還要命。”
此時,前方滴吧一聲,一輛銀白色的奧迪轉了進來。
停穩後,車上下來一個身穿休閑衛衣,下搭配著今夏時尚的休閑牛仔褲,腳上一雙耐克。右手關門,轉身左手順勢捋頭發。這些動作看起來居然那麼的自然和諧,一點都不做作,像是習慣性的一般。
林珂泱站在陽光裏,夕陽在她的前麵,而來人,站在她的前麵。她的這個位置看人是看到閃耀的光芒。
“珂泱。”
……
“珂泱?”
楚域將手在林珂泱的眼前晃了晃。
“額。你好。請問我們,認識嗎?”
這回換來的是另外一個人的更無語。
“我想我們認識。”楚域說罷就走到一邊將林珂泱的拉箱拉走。
林珂泱趕緊穿上剛才脫下的高跟鞋,一搖一擺地跟上去。
“喂,你是南楚嗎?”好像哪裏不對,“你是楚域?”林珂泱終於艱難地走到楚域的旁邊。
“唔,不習慣高跟鞋幹嘛要穿?”楚域看著林珂泱的鞋。走都走不穩還穿那麼高。
“是啊,總要嚐試新的東西。”林珂泱倔強著,昨天花了大晚上選的搭配,在她的心裏想著,北京大街上的女的不都是穿著高跟鞋一扭一扭走的嗎?自己第一次見朋友,不能顯得太沒見識。
楚域又看了看林珂泱手裏的皮包,“也包括嚐試這個嗎?”
他的眼底閃過一絲的驚異,很快便消失不見,換上了滿眼的迷霧,楚域在商場打滾這麼多年,當然一眼就看得出林珂泱手裏拿的是高仿的貨。
可是林珂泱並不知道楚域看得出這是假貨,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就是自欺欺人,還以為別人都不知道的樣子。可是林珂泱知道,她需要改變,就是像安彭彭那樣妖豔的女人將她打敗,世間男子若都是喜歡那樣的女子,她又有何不可去做那樣妖豔明媚的女子呢?隻是如今,沒有了他,她要成為全天下男人喜歡的那種女人。隻不過不再屬於他了。
楚域還是溫暖的樣子,一如初次見麵的樣子,隻是一路上都好像因為剛才的事情各懷心思,都沒有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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