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國民每年的勞動,是最初供應他們每年消費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資源,這一資源總是由這種勞動的直接產品或用這種直接產品從他國換來的產品構成的。

因此,一國國民需要的全部必需品和便利品供應的好壞,依這種直接產品或用它換來的產品與消費者人數的比例如何而定。

但是,在每個國家,這個比例必然是由兩種情況決定的:第一,國民勞動在一般運作中所體現的技能、熟練和判斷;第二,從事有用勞動的人和不從事這種勞動的人的人數比例。不論任何一國的土壤、氣候或國土大小如何,在此種具體情況下,該國每年供應的豐富或欠缺,必然是依這兩種情況而定的。

這種供應的豐富或欠缺,依存於前一種情況也似乎比依存於後一種情況較多。在從事漁獵的野蠻國家,每一個能工作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從事有用勞動,力圖盡可能地為自己或為自己的家庭或部落中那些過老、過幼或過於孱弱以致不能從事漁獵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可是,這種國家窮得太可憐了,以致僅僅是由於貧窮,常常落到了、或者至少是自認為落到了這種地步:有時不得不直接摧毀自己的幼兒、老人或長期患病的人,有時則任憑他們餓死或由野獸吞噬。相反,在文明和興旺發達的國家,有很大數量的人雖然根本不勞動,其中許多人卻比絕大多數從事工作的人消費高出十倍、常常是百倍的勞動產品;然而,社會整個勞動的產品的數量是如此巨大,以致所有的人常常都能得到豐富的供應,一個工人,即使是最低級最貧窮的工人,隻要他勤勞節儉,也能享受比任何一個野蠻人可能得到的更大份額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勞動生產力(productive powers of labour)這種改進的原因,以及勞動產品在社會不同階級和不同狀況的人們中間自然分配的順序,是本書第一編的主題。

不論任何國家勞動在運作中所體現的技能、熟練和判斷的實際狀況如何,在這種狀況繼續存在的情況下,該國每年供應的豐富或欠缺,必然依存於每年從事有用勞動的人數和不從事這種勞動的人數的比例。以下將要看到,有用的和生產性的勞動者的人數,在到處都是同用來推動他們工作的資本的數量及其運用的具體方式成比例的。因此,第二編討論資本的性質,它的逐漸積累的方式,以及依它的不同運用方式所推動的勞動的不同數量。

在勞動運作中所體現的技能、熟練和判斷方麵比較先進的國家,在勞動的一般管理或指導中遵循了非常不同的計劃;這些計劃對它的產品的數額巨大並不全都是同樣有利的。有些國家的政策特別鼓勵農村的產業;其他國家的政策則特別鼓勵城市的產業。很少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平等地不偏不倚地對待每一種產業。自從羅馬帝國崩潰以來,歐洲的政策有比較利於工藝、製造業和商業,即城市的產業,而不利於農業這種農村的產業。采用並確立這種政策的情況,在第三編予以說明。

雖然這些不同的計劃首先或許是由於某些階級的人們的私人利益和偏見而采用的,絲毫沒有考慮到或預見到它們對社會一般福利的後果,然而它們卻引起了各種非常不同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其中有些特別強調在城市中進行的產業的重要性,其他的則特別強調在農村中進行的產業的重要性。這些理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不僅影響了有學問的人的意見,而且影響了君主和國家的公共行為。我力圖在第四編盡可能詳盡而明確地說明這些理論,以及它們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國家所產生的主要效果。

前四編的目的,在於說明是什麼構成了廣大人民的收入,或在不同時代和不同國家供應他們每年消費的那些資源的性質。第五編也是最後一編討論君主或國家的收入。在這一編,我力圖表明:第一,君主或國家的必要支出是什麼,哪些支出應由整個社會的一般納稅來支付,哪些支出應由社會的某一部分人或某些成員的納稅來支付;第二,對整個社會課稅以供應為整個社會所做支出的各種不同方法,以及每一種方法的主要利弊如何;第三,促使幾乎所有現代政府將此種收入的一部分作為擔保以發行公債的理由和原因,以及這種公債對實際財富、即社會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物的影響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