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勞動分工一旦被完全采用以後,一個人自己勞動的產品就隻能供給他隨時發生的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他的絕大部分需要由他人勞動的產品供給,他用自己的產品或自己產品的價格(二者是一回事)去購買。但在他自己的勞動產品不僅已經完成而且已經售出以前,他是無法去購買的。因此,必須在某個地方積蓄各種存貨,使之足以維持他自己的生活,並為他的工作提供原料和工具,至少是直到自己的產品製成並售出的時候。一個織匠除非在自己手中或在別人手中預先積蓄一定的資財,足以維持他的生活,並向他提供工作原料和工具,直到他完成並售出魚網之時,否則他是不能全力去織網的。顯然,這種積累必須在他長期從事這種專業的勞動以前進行。

按照事物的本性,資財積累必定在勞動分工以前;隻在預先積累的資財越來越多時,勞動分工才能越來越細。同數工人所能加工的原料數量,隨著分工的越來越細而增加的比例越來越大;由於每一個工人的操作逐漸變得越來越簡單,就發明了各種新機器去便利和簡化這種操作。因此,當勞動分工推進時,為了給予同等數目的工人以經常的工作,就必須預先積貯同等數量的食物,比在事物原始狀態下所必需的更大數量的原料和工具。但是每一個業務部門的工人人數,一般隨該部門勞動分工的推進而增加,或者可以說正是工人人數的增加,使得他們的分工能越來越細。

由於資財積累是進行勞動生產力這種巨大改進所預先必需的,所以積累自然會導致改進。使用自己的資財來維持他人勞動的人,自然希望在使用資財時能完成數量盡可能大的工作。因此,他竭力對他的工人做出最適當的職務分配,並向他們提供他自己所能發明的或有力購買的最好的機器。他在這兩方麵的能力的大小,一般與他的資財數量或與他所雇用的工人人數成比例。因此,一國的勞動數量不僅隨使用勞動的資財增加而增加,而且由於上述增加的結果,同量勞動能完成數量大得多的工作。

資財增加對勞動及其生產力的效果一般就是這樣。

我在本編將要竭力說明的是資財的性質、資財的積累對各種資本的影響以及各種資本的不同用途的效果。共分五章。第一章說明個人資財或大社會的資財自然分成的不同部分或部門。第二章說明貨幣作為社會總資財的一個特殊部門,它的性質和作用如何。積累成為資本的資財,可以由本人使用,亦可借與他人使用。在第三章和第四章,我力圖考察在這兩種情況下它如何起作用的方式。第五章也是最後一章,探討資本的不同用途對國民勞動量與對土地和勞動的年產量的直接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