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紀念一個人神共憤的奇跡)(1 / 2)

後記——紀念一個人神共憤的奇跡。

加上原版,這文一共有三十多萬字,寫了整整一年。

絕非虛報。

我都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個奇跡。

最初隻是一時興起,寫了個5000的小短篇,忽然發現可以做長篇的開頭,頭腦一熱,便傻嗬嗬的貼了上去。

我承認我做事確實挺沒章法的,說好聽了叫雷厲風行,我媽就管我叫人來瘋。

但我比衝動的人又多了分耐性和韌性,所以有時也就有了沾沾自喜的權利。

寫字畢竟不是小孩子的家家酒,僅憑著意氣就能走下去,我無可避免的遇到了很多困難,文筆生澀,情節老套,這些硬傷姑且暫時不論,首當其衝的一條,便是我無法坦然接受別人的評判。

我還記得我看到的第一篇,恩,比較不客氣的評論,那時的感覺,相當欲哭無淚,難過之餘不免好笑,看來我還是有點手腕的,愣是把看文的人生生逼成了憤青,寫字的朋友們,捫心自問,你們見過這麼討厭自己的讀者嗎?

突然就想起了康熙逼韋小寶剿滅天地會時,他的豪言壯語。

去你爺爺的,老子不幹了行不行。

可又覺得咽不下這口氣,憑什麼被人罵完了還躲在一邊自我安慰啊,於是便利用課餘時間愈加發奮,你不是說我不行嗎,我就寫給你看,氣死你。

這種幼稚的情緒使我在某些方麵所向披靡,單槍匹馬一個人上路,再大的困難都不能倒下。

現在想起來,不知是不是該感謝那位朋友,我已經可以正確且淡然的去看旁人的評價了,但可笑的是,企圖卻更加低廉,無論批評還是讚美,隻求你能繼續看下去。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成長,能夠挺直了腰骨站在大眾麵前,雞蛋和鮮花都照單全收,風幹之後,該怎樣還怎樣。有些人就比我難堪得多,明顯口是心非,標榜著自己不在乎評論,等到真有人吐露真言時又上去跟人掐架,言而無信不說,還白白叫人看了笑話。

我算是個資曆老道的耽美狼,但我看過的言情小說一隻手就能數的清,所以我這種沒吃過豬肉,也沒怎麼見過豬跑的人寫起言情小說來,隻能遇到兩種情況,感情描寫要麼太過單薄,要麼太過矯情。

在我看來,我兩種都占了。

一開始我想塑造一個比較個性的女生,不是林妹妹,也不是野蠻女友,大智大慧的同時,又有些先小奸小壞,一定要很清醒,明白自己要的是什麼,因為我最討厭那些被愛情衝昏頭的人。

結果寫著寫著,寫出了洛冉這麼一怪胎,說她像男生吧,又整天哭哭啼啼,說她像女生吧。。。算了估計也沒人會這麼說。我失望的同時,又有些心疼,畢竟這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即便是個失敗的轉基因產品,我也認了。到了最後,她完全就成了一小媳婦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傍晚打扮的漂漂亮亮,就等著曲楓楊來幸她。我就一邊寫一邊罵我操,愛啥樣啥樣吧,全當鍛煉文筆了,你想想以這為目的的文字,能有啥靈性可言?

曲楓楊就更不用提,我把他放在主角位置,他不給我爭氣,暫時晾他一段時間吧,還有人追著他罵,這麼失敗一男主,站大街上我都不敢承認我是他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