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想這樣一句話,莊子說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當山川、河流、草地和花朵動物組成景色的時候,幾乎把雄渾、秀美、清幽、蒼涼這些詞所代表的意境占盡了,但“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人有話要說。而把話寫下來,是表明他試圖記錄甚至重複自己的感受和思想。這些話發表出來後哪管隻有一百人閱讀,也會使人產生一些猶疑。就是說,當一百人讀到你的東西時,相當於你向一百人重複述說。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它是值得的嗎?不是值不值得你寫,而是值不值得別人讀。
此刻讀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不免恐慌,包括要反省自己的作品和文學觀念。寫作這件事,如果剔除功利性因素之外,作品應該含有確定的文學價值,包括認識價值、審美價值與時代精神。如果沒有,如果寫作僅僅是一種行業,我們總有一天會站在自己製造的一堆無用之物麵前發愁。不僅因為沒寫出好作品,還因為我們把本應該過好日子的時間放在製造廢品上麵了。同時這也是一件不尊重讀者的事情。我相信,目前讀書界的水準整體上要高於寫作界。
那麼,我所感受的寫作,就是有話要說出來。這些話乃是好話。
就個人的創作而言,我把“好話”解釋為樸素與單純。
這意味著放低做人的姿態,謙卑而真切地感受生活,感受普通的勞動者在艱難中透露的善良和樂觀,不矯情,不妖道,不囂張,相信讀者什麼都懂。把話樸素和單純地說出來,此時這些話顯然也是真誠的。
在這種文學價值取向之下,自己不重要,甚至文學的外在性的形式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生活,包括國家民族的命運,社稷蒼生的前景。這就決定作品內容的善。
而樸素單純本身就是美。那些站在山梁上唱民歌的農民,沒有塗脂抹粉,也不會在詞曲裏摻進連自己都不懂的東西。但民歌常常是最感人的藝術品。
作為一種文學理想,我所選擇的也許不是唯一與最好的,但適合於我。同時我認為它是一條正道,願意就這樣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