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蘇萊曼得佩服,也不是毫無道理。這各年代,還沒有具有錢莊功能得機構。質庫不論,單純櫃坊,最了不起得就是飛錢。他們接受存款,但是要保管費。
而且這錢他們也不會亂動,不像錢莊,我收了存款,還可以放出去,借給別人。櫃坊得錢,完全是人家寄放得,櫃坊不敢亂動。當然,不排除有人私下挪用這些錢去放貸。
不過,即便有也是私下行為。在櫃房的經營項目中,沒有拿別人的錢去放貸這一條目。李忱這銀行,光是明目張膽的收取人家存款,拿去放貸,就算是很大膽得創新了。
很大膽得創新,大概也就是李忱敢這麼做吧,拿人家的錢去放貸,替自己賺錢。既是皇帝,還是官府,才敢這麼做。
這生意一定會很好,雖然起來隻是把質庫和櫃坊結合,可是以前就沒人想過這樣做。質庫利息低,可是他們規模有限,而櫃坊有錢,可他們不敢動。
而且一般民間借貸,雖然不用抵押品,完全靠信用。可是,這利息高的嚇人。基本上就沒有這種可以大規模借款,利息又低的行業。
在這個年頭人有急需得話,怎麼借錢呢?基本上就是前麵得質庫,拿抵押品。不然找私人借,有專門進行放貸業務得私人。比方一些有錢人。或者,自己標會。
標會是什麼意思?應該算是私人或型放貸吧。比方甲、乙、丙、丁、戊五個人,甲需要錢,他就找這些人起各會。我要借錢了。然後,甲提出多少多少利息,多久多久還錢,其他四人滿意,把錢借他。
假如,今甲乙都需要錢,怎麼辦呢?就要競標了。雙方各自提出自己得力息和還款計劃、方式,看誰得方式讓其他人滿意,他們就把錢借他。
這些都是私人得,還沒有一個公開得,我是放款得機構。認真要得話,大概質庫也算。另外,就是官府了。
唐代得官府,是有借款業務得。每道每縣,都有自己的金庫,不過,並沒有專門機構,而是找人經營,地方官就等著收錢。欠官府的錢,有幾個敢不還得?
而所得會變成官員得福利,算是朝廷官員得補貼。所以唐代朝廷官員,薪水優厚之餘,還有不少外得補貼。放貸錢隻是一部份,還有一些地方得職田,那田所收的租稅,也是一種補貼。
對了,如果我,有人不知死活,居然敢動他們的錢袋子,你,這人是不是找死?
這是還真生過,玄宗年間,就有一個叫宇文融得,也不知道是傻呢,還是求官心切。玄宗在想方設法找錢,連年號都取叫開源,他皇帝所好,下間檢括逃戶。
他把那些因為無地,或是各種原因,失去戶籍得逃戶,就地編組,讓他們重立戶籍,並且安排田地給他們開墾。成效斐然。
隻是,開元年間,下承平百年,早就麵臨人多地少的窘境,他哪來的田給人開墾?簡單,他就把腦筋動到了官員得職田上,拿那些屬於地方得補貼,來貼補國庫。
老實,他的下場,可想而知。這簡直就是和全底下官員為敵了。李忱對他的評價是,傻缺。
不是他動了官員錢袋子不對,而是那根本沒解決問題。你拿地方職田去給流民耕種。那請問一下,之前那塊田地,沒有佃戶嗎?總不可能官員親自耕種吧。
你讓流民耕那些田,是啦,問題解決了,那些本來就是熟田,連幾年免稅都不用,第二年就會有收獲。你的成績馬上可以看到。
那請問下,原先那些佃戶怎麼辦?這完全就是為了績效而做。其惡劣程度,可以比擬警察為了績效,自己找人去偷東西,然後馬上逮捕,當作破案一樣。
扯遠了。建立銀行,是李忱早就計劃要做的事情之一。唐代的商業及金融之粗糙,讓李忱有很多操作空間。
雖然達得金融業,最初是靠頻繁得經營活動促進得。唐代的商業行為,隻是因為處於早期,所以比較原始,已經比漢代強很多了。
強很多,但還不夠。李忱打算加快這進程,一方麵自己會帶頭示範一些先進得,工、商業模式和技術,起到促進工商得效果。另一方麵,也打算用達得金融,或者先進得金融,促進唐代商業展,希望達到相輔相成得結果。
之前他已經多有嚐試了,比方,大唐第一保險社。這可以增進大唐商人抗風險能力。不會像蘇萊曼或是大家遺忘得管家魏玄一樣,因為一時得事故,而不是自己得放縱,就傾家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