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的尷尬——酒話之二(1 / 1)

跟朋友在一起聊天,一致認為曆史上有兩件事禁而不絕,一是禁止隨地吐痰,一是禁止喝酒。

前者,西方工業化國家已基本解決,禁酒的事也已讓步至限製十八歲以下的少年喝酒。而我們依舊麵臨著這兩大問題。國家一方麵從政府官員本身嚴格要求做起,三令五申禁止各種行政會議和檢查工作時喝酒,否則將以違紀論處,一方麵全國各地的酒廠爭著將各種價格驚人的高檔酒又送到了形形色色的宴席上。

“宴席”在中國民間稱為“酒席”,宴客沒有酒將使所有的山珍海味失去意義。外國有媒體動機不太明確地稱:中國毒品少,烈性酒多。

時至今日,“酒”海汪洋,禁止喝酒就像香煙盒上印有“吸煙有害健康”一樣極具滑稽效果。許多行政性會議就餐時不上白酒,於是相當一部分與會者幹脆就不在會議上吃飯,三五成群地到外麵找酒店喝酒,反正喝酒的錢是有的。於是會議上就有靈活的措施,會議就餐不提供烈性白酒,但自己可以掏錢買酒在餐廳裏喝。如此禁酒,應該說是“概念性”禁酒。

無法考證外國是否將酒與文化聯係起來命名。其實酒與文化沒有什麼關係,喝醉後的思想與行為都是遲鈍生硬缺少真實基礎的,如果猜拳行令出言不遜行為乖張都算作是文化的話,“文化”就淪為了一個沒有內涵的符號。悲哀的是以“酒文化”來對抗烈性酒的殺傷力,這使得一些反價值的東西反而價值化了。於是禁酒就成了我們夢中的魚或魚在烤箱中做夢。

禁酒之難源於酒精已滲透進社會肌體並融入了嗜酒者的血液之中。更何況如今的喝酒,大多淪為“工具化”喝酒,而不僅僅是一種嗜好。

嗜酒如果隻是個人化的生活習慣,它完全可以通過人的意誌改變並廢棄,但如果喝酒是一種不以人意誌為轉移的廣泛而普遍的社會習性,從我做起就意味著你拒絕參與社會,而人恰恰生活在社會中。

商務或公務活動中,酒不僅與麵子有關,而且酒在功利與武器的性質異化過程中早已失去了詩意,酒控製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秩序和合作原則,“雖然我們沒經費,我們也是天天醉”就不能簡單去譴責具體的某個人了。酒是麵子、位子、票子、房子,這可歸為私欲,“酒杯一端,政策放寬”,再難的事,豪華酒樓先擺上一桌,或大事化小,或小事化了,或逢凶化吉過關斬將,酒在公務中的過分作用使禁酒已無太多必要。現在與工商、稅務、市容、檢查組、業務單位、上級來人打交道,大抵都是要喝酒的。

禁酒是尷尬的,酒本身並不尷尬,尷尬的是宣布禁酒的那些條文和人們良好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