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敬群樂文》序(1 / 1)

《敬群樂文》即將出版,敬群囑我寫幾句話,自然很高興,因為我們的關係太不一般。這是一本關於記憶的書,翻閱案頭這部書稿,同樣勾起我的許多記憶,不由感慨萬千。

1961年,我和敬群同時考入豐縣一中。這所中學當時以高考高升學率聞名全省,招收的學生也是優中選優,能在這裏上學,意味著一條腿已經跨進大學校門。我和敬群被分在同一個班,有一段時間還同睡一張床。敬群在班裏年齡較小,可他天賦過人,學習不怎麼用功,卻老是考第一。他的性格文而不靜,淘而不厭,老師同學都喜歡他,連女生也喜歡他,老是拿他開玩笑。那幾年我們生活得很快樂,其實是少年不知愁滋味。整個初中三年,正是共和國最困難的年代,到處都在餓死人。在學校裏也吃不飽,而且每天吃的都是山芋麵卷,黑乎乎硬邦邦的像磚塊,吃得紮心難受吐酸水,教室裏每人腳下都是黏糊糊的一片,一個個麵黃肌瘦,一些同學堅持不住退學了。但我和敬群吐著酸水堅持了下來,並順利考上高中。敬群去了徐州一中,我仍留在豐中上學。如果不是後來的“文革”,分別考上一所好大學是毫無問題的。但我們終於作為“老三屆”重新回到了農村老家。那些年,我們都經曆過許多磨難,但都沒有沉淪,而是自強不息,終於走出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我從文,他從政,成為兩股道上跑的車。幾十年來,我們並不時常聯係,即使後來先後調來省城工作,也就是每年幾次有限的聚會,平時電話也不打。我們之間的友誼和理解,已不需要那些表麵的東西。但我們一直關注著對方,牽掛著對方,並為對方驕傲。這種驕傲不是因為取得多大成就,做了多大的官,而是因為沒有虛度年華,沒有忘記本色,沒有扭曲變形,沒有迷失自己。在這個浮華而功利的年代,做到這些並不容易。

從這本書裏,我們可以看到敬群不僅是個有情趣的人,而且是個很有責任心的人,無論對家庭還是對工作對同誌。他為人做事通達,卻又堅持原則,任何時候都能保持清醒的頭腦。當今社會,做官是個危險的行當,因為誘惑太多。可我一點都不擔心他,因為我了解他。

《敬群樂文》,這書名是他的心聲。進入仕途,是生活選擇了他。按他從少年時代就顯露的才氣,如果讓他選擇生活,也許他會從文。但現在,他隻好像喜歡拉二胡唱豫劇一樣,做個票友,亦莊亦諧過把癮了。

是為序。

200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