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常接到一些讀者來信,提出這樣那樣的創作上的問題。有不少青年朋友在信中這樣問我:“你生長在蘇魯豫皖四省交界的一個偏僻地方,在處女作《賣驢》發表之前,大概不認識任何一個編輯,不認識任何一個作家,可你是怎麼學會寫小說,並且一舉成功,以處女作在全國獲獎的呢?”
這真使我感到難以回答了。實在說,《賣驢》以它的內涵來說,還是比較淺的。成功與否也不能完全以是否獲獎作為標準。一切都還有待於時間的檢驗。但不管怎麼說,它總是我在習作道路上新的一步。之後二三年裏,我又陸續發表了十多個中短篇小說,而且現在看來,還可以寫下去,盡管並不輕鬆。
的確,在《賣驢》發表之前,我不認識任何一位編輯和作家。我生長在一個世代農民的家庭,小時候也很少受到文化的熏陶。可是為什麼後來我又走上了文學寫作的道路,慢慢學會了寫小說的呢?
首先,我想談談小說創作有沒有和要不要技巧的問題。回答無疑是肯定的。就像農民鋤地、工人做工、解放軍打靶一樣,不承認技巧是不行的。文學藝術作為一種複雜的精神生產,就更不能沒有技巧了。比如說,主題的開掘,語言的錘煉,謀篇布局,細節運用,題目的選擇,結尾的處理等等,如果連這些基本的東西都不懂,要寫出小說來,恐怕是不可能的。
但這裏又出現一個值得探究的現象。談論小說創作的基本技巧的書籍文章,曆來不少。從古時的《文心雕龍》,到當代各種文學期刊上的“作家談創作”,都可供學習。有的青年朋友可能記住了一些道理,但待到真正動起筆來,卻又往往出現眼高手低、力不從心的情況。或者說,寫不出有獨創性的作品來,這又是為什麼?
我以為主要有兩條。
一是缺乏對技巧的靈活運用。文學創作畢竟不同於機器生產,機器生產是要按一定的工藝操作規程辦事的,稍有差錯,就會出廢品。而文學創作是一種複雜微妙的精神生產。它絕對需要技巧,但它的生命又恰恰在於不受一定模式的束縛,它是一種十分個性化、十分獨特的勞動。每個人都可以而且應當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構思作品,按照一定的內容選擇相應的表現手法。古人早就說過:文無定法。作為習作者,開始是往往要經過模仿階段的,盡管你有時並不自覺。但如果一旦能從“模仿”中脫跳出來,形成自己獨特的觀察和表現生活的方法,繼而在創作實踐中又從“有法”到“無法”,那就是達到了藝術的最高境界。正如古代作家蘇軾所說,大略如行雲流水,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態橫生。可謂揮灑自如,如入無人之境。如果能這樣,那就真正取得了創作自由。曆來的文學大家,莫不如此。當然,做到這一點是極難的。也許我們一輩子都達不到那個勝境。但作為一個有追求的作家,重要的是不要作繭自縛,要敢於和善於獨創。
第二個原因,也是根本的原因,一個作者寫不出好作品,關鍵還不在技巧,而在於有沒有對生活的獨立思考和深刻認識。
誠然,有了好的內容,沒有技巧,是不能成功的。但假使沒有好的內容,技巧再高,也毫無用處,充其量隻是玩弄一種文字遊戲。一個作者如果有了深切的生活感受,而且比較獨特,他隻是樸實地寫出來了,雖無什麼技巧,也會是有價值的。編輯們會滿腔熱情地幫助你出主意,提出修改意見。如果你改得好了,還有成功的可能。但如果內容平淡陳舊,不管你技巧再妙,編輯也是愛莫能助的,隻好退給你。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像鄉下人待客,雞鴨魚肉,東西非常實惠,但不一定會做什麼花樣,隻能一樣樣燉熟,熱氣騰騰地端上桌,看上去一大碗一大碗的,擺得也不好看。但客人仍會感到主人的真誠和厚道。相反,如果你待客不真誠,隻是弄幾個蘿卜來,憑自己高超的技巧,做成各種各樣的雕花蘿卜,塗染得五顏六色,盛放在精美的盤子裏。美可謂美也,但客人終究會識破你的虛情假意的。內容和技巧的關係,從一定意義上講,大約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