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 教誨(1 / 2)

很久很久以後,當芳晴回憶起這些,那時的她已經能夠讀懂那段有名的“有賢不肖拙巧之分別。”而在此之前,她也曾聽過,隻是未曾明白。和所有人一樣,她在“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兩種以上不同之標準及習俗”這條路上奔走,以圖“富貴榮顯,身泰名遂”。當然這都是幻影,她最終做到的,也不過隻是“應付此環境而已”。光這一點已令她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難以維繼。可如果人生可以重來,她卻仍然會重蹈覆轍。“值此道德標準社會風習紛亂變易之時”,沒有哪一個普通人會甘心將自己的命運歸類於“感受苦痛,終於消滅而後已”。因為生活成本高昂,以天下之大,竟已容不下覆水之屍。所以,生存,是比死亡,消費更低廉的選擇。如果可以熬到六十五歲,一個人就可以真正享受到何謂遊手好閑的幸福生活。

算算時間,芳晴距離那個時刻還有將近四十年。四十年哪,如果她有錢,那麼這將是歡樂的四十年,是詳和的四十年,是與流行指數親密吻和盡顯和諧的四十年。說不上是受此驅使還是為情所困,她第一次開始嚴肅認真的研究與楊誌在一起的可能性。

當然是以結婚為目的。且不論楊誌條件不錯,完全可以滿足她可憐有限的經濟需求,光是長情這一點就足以讓她動心。更何況他態度溫文,對前女友嗬護備至,出錢出力,卻連點護花的名頭都不願沾上。到哪裏去找這樣好的男人?芳晴感覺有一團火焰正緩緩的自眼中升起,如果這就是希望,那麼她一定會好好珍惜這生命中的最初也是最後。

她象是著了魔,開始在腦海中敷衍設計出每個鏡頭每個細節。想到酣處,未免臉紅。鬼使神差的,她竟發了短信給他。都說男人在得手之後會傲慢自大盡顯輕蔑之心,但楊誌顯然是個例外。他客客氣氣撥手機給她,用詞溫和有禮。

“我出差了,錢你直接打到我帳上就好。”

“還是當麵給你吧。”

他顯然會錯了意,輕輕的啊了一聲然後說:“借條,對,我要把借條給你。”

芳晴不能說自己其實隻是想與他見麵,她臉紅了,木訥的說不出話來,唯有沉重的呼吸。令仟裏之外的楊誌回憶起某個不該想起的時刻,有一群人在他身邊,他頓了頓,輕咳兩聲,也不管芳晴有沒有領會這個暗號,便匆匆的說句什麼然後掛斷。

“一周後回來。”

這,頗有點向女友交待行蹤的意思。讓萬芳晴一時間啼笑皆非,因為老周給她的也是這句話,隻不過時間更長,要一個月。說什麼這也是正正經經相親後得來的結果,芳晴姑且認它做正房,當小楊是愛寵,至於誰勝誰負,便全看妻妾們爭寵的手段及帝王的良心。

而她的良心已經淺薄得象壁上的一抹蚊血,被風雨浸蝕,清淡得看不出來。在“一紛紜綜錯之情態”中,這是最常見最普通最正常的反應。

“你總算醒悟過來。”李珠說。這是下班時間,她們倆坐在茶餐廳一角。說說男人,談談韻事。“你手上居然有兩個。”李珠憋著嗓子尖叫著,身邊戴著鴨舌帽站著摻茶的妹妹迅速瞟了芳晴一眼,那是嫉妒與羨慕的光芒,芳晴用力捂住自己的嘴巴,適才與父母通電話時的不快在瞬間被拋至九宵雲外。

她甚至懶得去想,他們在聽完那些借口之後真正的反應。如同一個負心的人,她現在所追求的已不是真相,而是能擺得上台麵讓雙方下台的階梯。下還是不下,對萬芳晴來說,如今已不是個問題。她愉快的把手機在桌上反複擺弄,再一次低聲向李珠確認道:“這樣行嗎?”

“有什麼不行,再不然你把情況再說詳細點,別這麼含含混混的。一個是相親結識,一個是年少時暗戀的對象。行啊,萬芳晴,既然兩個都是事業有成,你就閉著眼睛瞎抓一個得了。把姓氏名誰報給我,我去接收剩下的那一個。”

芳晴隻當那是個笑話,握著酒杯吃吃的笑個不停。這世上最悲哀的事之一,就是向酒肉之交詢苟且之事。那是欲,一周之後她得活色生香的演繹出來。如果宜敏也曾這樣做過,誰說他們沒有做過?小孫與楊誌,本就是愛侶,情人,是銘心刻骨相思入髓的一對兒。她不能讓他再這樣想,可一時之間卻也找不到好法子。書到用時方恨少,萬芳晴一聲長歎,頹然臥倒在餐桌上,隻感覺五髒六腑都被一種焦灼所籠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