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孝至卷(10)(1 / 3)

李注:“有才伎也。”案:伎眾亢眉及無橈言,與曲對文。疑與史記項羽傳“枝梧”義同。莊子齊物論釋文引司馬彪雲:“枝,柱也。”是其誼。李說非。

自令之間而不違。

案:“自令之間”,猶雲獨善其間。

不能移。

案:學林二引“不”上有“項”字。

劘虎牙矣。

案:史容山穀詩外集注六引“劘”作“摩”。

張辟疆之覺平、勃。

案:學林八引音義:“辟,必益切;又蒲必切。”今本音義挩下四字。(學林二又雲:“觀辟疆啟陳平之語,殆非十二齡所能言,當從漢書作‘十五’也。”)始六之詔。(音義雲:“天複本作‘始元之初’。”)案:嘉佑本“六”下有“世”字,是也。始六世者,謂高帝至武帝計六君。(李刻據盧校本無“世”字,與宋、吳本同。)事得其宜之謂義。

案:孟子題辭解疏引作“謂之義”。

四皓、韋玄。(音義雲:“天複本作‘四皓、韋玄成’。”)案:嘉佑本正引“韋玄成”。

欒布之不塗。(音義雲:“天複本作‘不倍’。”)案:嘉佑本亦作“倍”。“倍”字疑非。不塗,猶雲弗偽飾。

左氏。曰:“品藻。”

案:類聚五十四引“氏”下有“傳”字。

[[淵騫卷第十一]]攀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

案:戴校雲:“據溫公集注,則古本無‘巽’字。今考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有‘巽’字,似唐本已然。”

請(世德堂本下有“問”字。)孟軻之勇。

案:禦覽四百三十七引“請”作“或問”,“問”字當有。

魯仲連 而不製,藺相如製而不 。

案:學林九引作“ 而不剴”,“剬而不 ”,釋雲:“皆讀音旨兗切,乃鱄、剸二字正音。”則所據之本不作製。陳騤文則上引兩“製”字亦作“剬”。(引“ ”誤“傷”。)使知國如葬,則吾以疾為蓍龜。

案:文選三國名臣序讚注引“如”作“若”,“龜”作“蔡”,下有“也”字。

周之順、(音義雲:“俗本作‘周之傾’”。)赧以成周而西傾。

案:音義雲:“順靚王及赧王也。”俞正燮說亦同,(癸巳存稿。)其說似確。惟書鈔四十二引“順”作“從”,立義似別。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案:“相”乃“ ”訛。晏子春秋雜下:“望之相相然。”王氏雜誌雲:“‘相’當作‘ ’。說文:‘ ,高貌。’”此文訛“ ”為“相”,與彼例同。忠不足 ,猶雲功不足崇也。

焉可謂之義乎?

李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案:嘉佑本注文“款”作“難”,當從之。

實刺客之靡也。

案:文選吳都賦劉注雲:“靡,美也。楊子法言曰:‘聶政、荊軻,刺客之靡。’”蓋本書古訓。

角(世德堂本作“甪”。)裏先生。

案:洪括隸釋十六、陳騤文則上亦引作“甪”,與溫公所引或本同,當從之。

菑(世德堂本作“災”。)異董相。

案:文選辨命論引“災異董相”,又引李軌曰:“董相,江都相董仲舒也。”今本挩。

叔孫通。曰:“槧人也。”

李注:“見事敏疾。”案:槧無敏訓,疑與荀子“漸詐”義同。

陳平之無悟。

李注“內明奇畫,外無違悟。”案:李注蓋讀“悟”為“啎”。據文選長笛注引法言注:“遻,觸也,五故切。”似即此文佚注。遻、悟、啎三字並古通。或李本舊作“遻”,陳揆文則上引作“無 ”,與溫公所據宋、吳本同,則俗本也。又案:文選陸機漢高功臣頌注引宋仲子法言注雲:“張良為高祖畫策六,陳平出奇畫四,皆權謀,非正也。”即此文及上張子房語宋注。

非夷尚容。

李注:“非夷、齊,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同。”案:注本漢書朔傳惟“尚容”作“尚同”,疑李本正文“容”亦“同”字。文選顏延年陶征士誄曰:“依世尚同,詭時則異。”疑據此。

“有李仲元者,人也。”“其為人也,奈何?”曰:“不屈其意,不累其身(一)。”

案:意林引“意”作“誌”,“累”作“辱”。華陽國誌“意”亦作“誌”,國誌稱:“李弘,字仲元,成都人。以德行為郡功曹,一月而去。州命從事,常以公正諫正為誌。”(又國誌讚雲:“仲元抑邦家儀形。”)三國誌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雲:“李仲元不遭法言,令名以淪。”均本此。(一)“不”字原本訛作“又”,據法言正文改。

則西山之餓夫與東國之絀臣。

案:文選陸機連珠注引“絀”作“黜”,意林引作“逐臣”。

[[君子卷第十二]]人以巫鼓。(音義雲:“天複本作‘又以巫鼓’。”)李注:“巫鼓猶妄說也。”案:“鼓”疑“瞽”省,猶雲巫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