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孝至卷(12)(1 / 3)

關百聖而不慚。(同上。)案:“關”讀為“貫”。禮記雜記雲:“見輪人以其杖關轂而輠輪者。”關轂即貫轂。又孟子“越人關弓而射之”,史記陳涉世家載賈生過秦論作“士不敢貫弓報怨”,貫弓即關弓。此關、貫古通之證。廣雅雲:“貫,穿也。”詩齊風“射則貫兮”,易剝卦“貫魚以宮人寵”,貫均訓穿。貫百聖者,言其貫通百王之道也,即論語“一貫”之“貫”。

周之人多行,秦之人多病,行有之也,病曼之也。(同上。)李注曰:“行有之者,周有德也;病曼之者,秦無道也。”蓋以德與道訓兩“之”字。不知道、德二字未見於前文,此文安得用“之”字以為代?案:前文雲:“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此“之”字與彼“之”同。爾雅:“之,往也。”小爾雅:“之,適也。”戰國策齊策曰:“之其所短。”注雲:“之猶用也。”此文兩“之”字,意與“用”近。周人所以多行者,由於有所用;秦人所以多病(病,李訓為屈沈,是也。)者,由於無所用也。李說非。

申、韓險而無化。(同上。)李注雲:“險克所以無德化。”案:“險”當作“檢”。古檢、險二字均與“僉”同,(如爾雅釋言“檢,同也”,“檢”即“僉”字。書“其勿以僉人”,“僉”即“險”字。)故可通用。倉頡篇雲:“檢,法度也。”荀子儒效篇雲:“禮者,人主之所以為群臣寸、尺、尋、丈檢式也。”注雲:“檢,束也。”後漢書仲長統傳:“是婦女之檢柙。”注雲:“規矩也。”又周黃徐薑申屠傳雲:“執法以檢下。”注雲:“猶察也。”檢而無化者,言其以法製束民,而不知以德化之也。即重法律而輕道德之義。史記自序:“名家儉而難遵。”“儉”亦“檢”字,蓋苛察繳繞乃名、法二家所同也。

鄒衍迂而不信。(同上。)李注雲:“迂回而不可承信。”案:迂當作誇。史記孝武紀雲:“事如迂誕。”注雲:“誇誕也。”此迂字通誇之證。佚周書諡法解雲(一):“華言無實曰誇。”呂覽本生篇雲:“非誇以名也。”注雲:“虛也。”誇而不信,猶言虛誇而不信也。史記封禪書言鄒衍以陰陽五德顯,又言怪迂阿諛苟合之徒自此興。怪迂之“迂”,亦當作“誇”。此亦“鄒衍誇而不信”之確證。

若汙人老。(先知篇。)李注:“汙,慢也。”案:左傳昭元年:“處不辟汙。”注雲:“勞也。”詩周南:“薄汙我私。”傳雲:“煩也。”汙人老者,言不知古人安老之義,以勞苦之事役之也。孟子雲:“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是古代之老休而不勞,今反其道,故揚子以為譏。李注非也。

或曰:“正國何先?”曰:“躬工人績。”(同上。)李注雲:“躬,身也;工,官也。言先正身以臨百官,次乃覽察其人,考其勳績也。”案:李說非是。說文雲:“工,巧飾也,象人有規矩也。”是人有規矩亦謂之工。躬工猶言身正,謂己身能循規應矩也。績字爾雅訓為繼,而左傳昭元年“遠績禹功”,注亦訓績為續。躬工人績,猶言己身既正,則人循之耳。論語曰:“其身正,不令而行。”董子春秋繁露亦謂“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四方”。均以正己在先,正人在後,即法言“躬工人績”之義也。法言文詞隱奧,李注望文生義,可謂失揚子之旨矣。(一)“諡”字原本作“證”,形近而訛,今改。

吾見玄駒之步,雉之晨雊也,化其可以已矣哉!(同上。)案:此數語之旨,前儒多未分析。吳注訓步為行,俞樾訓步為步馬之“步”,實則此即步趨之“步”也。蓋玄駒之步,言蟻有君臣之誼也;(言其相隨不亂。)雉之晨雊,言雉有夫婦之誼也。(詩曰:“雉鳴求其牡。”又曰:“雉之朝雊,尚求其雌。”)物尚如此,則民間之化安得從緩?此揚子以物之有化,慨民之無化也。前儒均未達此旨。

剛則甈,柔則壞。(同上。)李注雲:“甈,燥也;壞,濕也。”案:李注未窮甈、壞之本訓。廣雅雲:“甈,裂也。”(釋詁二。)說文亦雲:“甈,康瓠破罌也。”甈、劓均從臬聲。廣雅訓劓為斷,則甈即破裂斷折之義矣。說文雲:“壞,一曰瓦未燒也。”史記張釋之傳雲:“盜長陵一壞土。”索隱雲:“磚未燒之名也。”太玄雲:“或錫之壞。”注雲:“未成瓦也。”是壞為未燒之瓦。未燒之瓦,其體未堅,則壞又為不堅致之義矣。

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重黎篇。)李注雲:“俗巫多效禹步。”案:巫、步皆為官名。周禮夏官校人:“冬祭馬步。”鄭注雲:“馬步神為災馬者。馬神稱步,謂若玄冥之步、人鬼之步。”步與酺同。地官旅師祭酺,故書作“步”。鄭注雲:“酺者,為人物 害之神也。”蓋害人物之神謂之步,祭害人物之神亦謂之步。洪範五行傳雲:“帝令大禹步於上帝。”(下言“方淮用咎於下”。)此禳除災害名為步祭之證也。由是掌禳除災害之祭者,其官亦謂之步。淮南子雲:“羿除天下之害,死為宗布。”(除害者,即除害人之物。如楚詞言羿射日烏是。)而漢書郊祀誌亦有諸步之官。諸步即宗布之轉音。蓋巫主降神,步掌禳物,因禹有降神除物之奇,故後之為巫、步之官者,遂多托大禹之說。揚子巫、步並言,亦據當時之有步官耳。自步官既廢,而法言之旨亦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