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1 / 1)

一天,夢浩又單獨邀他去她的辦公室。鄧平浩單純以為是去哪兒一同吃飯,正在忐忑不安間,夢浩卻拿出幾張發票,每張發票的時間都不同,而且數額也大得驚人。她要他寫出事由,然後叫他簽了字,鄧平浩礙於情麵和他倆的關係,認為即使事發,也是她的原因,於是沒有當一回事。

哪知道一個星期後,她和他一同吃飯時,一本正經地對他說,她愛著他,而且不可遏製地深愛著,為了他自己可以放棄一切,她的身體全部都給了他,難道這些還不能說明嗎?然後她要他離婚後娶她。一時鄧平浩的心軟了,他對她一片愧疚,然而他也深愛著心蕊並珍惜他們共同營造的來之不易的溫馨的家,他陷入了痛苦與矛盾之中。見他舉棋不定,夢浩竟說,要是這樣,她就會把他違規私吞公款的事說出去,行長當不成,家庭難道會寧靜下來。一時間他還沒明白是怎麼回事,好大一會兒他才明白是那次夢浩找自己簽了近十萬的發票的事時,他一時有口難辯,因為按照嚴格的財經紀律,並不符合手續。一瞬間,鄧平浩的情感天空升起一片複雜的雲,他所有對夢浩的好感刹那間蕩然無存,他感覺到自己已走入懸崖的邊緣。

以後上班的日子,他一直渾渾噩噩,像在做著一個噩夢,他的精神像要全麵崩潰了。一方麵,他要應付著夢浩的苦求與要挾,一方麵他要承受處分的壓力,一方麵又要麵對妻子真誠與不解的眼光。那段日子,他悔了很多很多,苦不堪言。最後,他終於鼓起勇氣走向了檢察院……

他和夢浩雙雙免職,帶著對妻子一片愧疚的心理與一份複雜而無法訴諸的感情,他給心蕊留下了一封長信,沒有告訴她自己的去向,加入了南下打工的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