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1年,張大千剛到敦煌不久,關於他的流言飛語已起,甚至連甘肅省主席穀正倫直接來電“警告”他,迫使張大千的臨摹壁畫工作還未完成,就灑淚離開了敦煌。他回到內地後,連續在蘭州、成都、重慶舉辦了聲勢浩大的“張大千臨摹敦煌壁畫展覽”,使神州大地刮起了一股“敦煌旋風”,為敦煌學和敦煌藝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與此同時,流言飛語也四處飛揚。1946年,張大千在西安舉行畫展期間,好評如潮。可一篇小報登載的《西遊記行》的文章,卻肆意以“某畫師可惡”為標題,說“某畫師”為了“獵奇與盜寶”,在臨摹敦煌壁畫時,肆意在壁頭上亂挖亂掘,“破壞了無數精美壁畫”,“令人感到十分痛心”。文章的作者大罵“某畫師”,認為“可惡,可惡,太可惡”、“該死,該死,真該死!”
張大千看到這篇含沙射影、帶有強烈攻擊性的文章,非常氣憤。他在上海舉辦畫展時,聽說敦煌藝術研究所在常書鴻的領導下,剝下表層已剝落的牆皮後,發現了敗壁下精美的初唐壁畫,上麵還有唐太宗貞觀十六年(642)的題記,極為興奮。他很想去看看,再到甘肅、新疆等地的石窟去看看。當他將想重返敦煌的消息透露給報界後,竟然引起了軒然大波,甘肅某些上層人物強烈反對張大千再返敦煌。張大千重返敦煌的計劃被迫流產。
1948年7月,甘肅省參議會第一屆第六次大會上,國民黨甘肅省黨部執行委員兼敦煌縣參議員郭永祿突然發難,指控張大千對敦煌壁畫進行了“大量破壞”和“大量竊取”,“並在南京公開買賣贈送,罪惡極大,民憤滔天。”一石激起千重浪,郭永祿的控告立即在甘肅省參議會上引起轟動。郭永祿等人提交的控告提案,經過大會的討論、修改後正式通過,提案標題如下:
建議省政府轉請教育部,嚴辦借名罔利敦煌古跡之張大千,以重曆史文化而儆效尤。
甘肅省參議會及甘肅省省政府,在提出控案之後,還派人行文,遍告全省各地,尤其是敦煌地區,調查、搜集張大千的所謂“犯罪事實”,並向全國各地散發了《張大千在敦煌的十大罪狀》。
後來,經過了種種調查,不知耗費了多少人力、物力和財力,1949年召開的甘肅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七次會議,終於作出了他們在上次大會上控告張大千“破壞敦煌壁畫”一案的最後結論:
省府函複:查此案先後呈奉教育部及函準國立敦煌藝術研究所電複:張大千在千佛洞,並無毀損壁畫事情。
這是甘肅省參議會在經過對張大千的全麵和反複“查究”之後,所作出的官方最後的正式結論。這個結論明確表示,張大千是清白的、無辜的,他並沒有破壞敦煌壁畫。但是,甘肅省參議會在得出這個結論後,並未馬上將此正式結論公諸社會,澄清真相,以正視聽,並立即向張大千公開賠禮道歉,恢複名譽,挽回影響。匪夷所思的是,不知出於什麼目的,他們不但未將這個結論公之於眾,反而鎖進深宮,嚴加“保密”。就這樣,這個官方的正式結論,不但連當時的南京政府不知曉,後來的北京中央人民政府不知曉,甚至連張大千本人也毫不知曉,乃至到死,他一直被蒙在鼓裏,一直背著這口永遠卸不掉的“大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