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入關(1 / 1)

也許是命該如此。我在德國德累斯頓市郊外散步時,不幸被火車撞了。我在醫院裏整整躺了一年半。我原本打算在這兒隻待4天就回國,沒想到這次從我的國家奧地利出發的出境遊竟遊了一年半。都說人的命運掌握在上帝手裏,沒想到我的命運還掌握在醫生們的手裏。

我現在不僅模樣令人恐怖,而且也弄不清楚,我全身上下還有什麼是我自己的。我隻知道,是18位醫生和52位助手把我又重新組裝到了一起,而且組裝得非常成功!醫生還給我出具了一份長達14頁的醫學證明。證明中詳詳細細地記載了我是用什麼材料組裝的。

我自己身體上的東西隻剩下了一塊大腦、一塊胃、15公斤肉和半升血,心髒還是和一個牛心拚湊的,其他東西就都不是我自己的了,身體表麵的東西更都是人造的。這些在那份醫學證明中都有記載。可以說,我是現代醫學技術之集大成,我的存在足以證明現代醫學技術完全可以用不同的東西創造出一個新人。

我從醫院出來後,去了一趟“中心墓地”,那兒是醫院專門用來埋葬現在還活著的人“遺棄”的部分身體的。我看了一眼那個埋葬著我的殘肢斷臂的墳墓後,就去了火車站,準備回國了,我大概是在德累斯頓逗留時間最長的遊客了。

經過奧地利海關的時候,海關人員嚴格檢查遊客隨身攜帶的行李。有一位海關官員看到我後,不禁大驚失色。但不管怎麼說,最後他還是認出我的確是一個“人”。而且他顯然把我當成了一個被打得鼻青臉腫的走私販子。

“帶上您的行李,”那個海關官員說,“跟我們去一趟辦公室。”

在辦公室裏,海關人員打開了我的箱子,把所有的東西都檢查了一遍,也沒發現有什麼可疑的,但最後,在一遝紙裏翻出了德累斯頓那家醫院給我出具的醫學證明。

“朋友,您得跟我去樓上見一下我們的關長,”那個海關官員看了一眼那份證明後說,“否則我們不能讓您進入奧地利境內。”

不愧是關長,對業務非常熟練,他看了一眼我的證明後說:

“首先,這份證明中說,您的後顱骨換成了銀片,這些白銀沒有注明純度。根據海關管理細則第946條第6款和第8款的規定,您需交納罰款12克朗,而且因您是秘密攜帶白銀入境,所以應處以3倍罰款,因此您應交納的罰款總額是36克朗。咱們再往下看,您的左腿換成了馬骨,我們認為您是秘密攜帶動物骨頭入境,因此您給奧地利骨頭貿易造成了損失。您為什麼要用外國的骨頭呢?僅僅是為了能行走嗎?我們認為您使用馬骨是用於工業目的。先生,我看您最好不要否認!發展工業當然是好事,但是對您來說就不上算了。根據規定,攜帶動物骨頭入境應交納關稅,所以您需支付24克朗的關稅。還有,您的3根肋骨換成了金屬板,您還想把金屬板也帶進奧地利?您知不知道等待您的是什麼後果?您將被處以300倍的罰款,這些金屬板共20克,那罰款總額就是1605克朗。這就是您的違法行為給您帶來的惡果!天哪!這下麵寫的是什麼?您的一個腎,確切地說,是左腎,換成了豬腎!先生,奧地利禁止從境外進口生豬以及豬的身體器官。所以,如果您還想回奧地利的話,您就必須把腎留在德國。”

這我當然沒同意,所以我現在已經在德國待了10年了,我一直在等待奧地利海關允許進口豬肉的那一天,那時我就可以回到自己的祖國了。

(李冬梅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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