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一個盧布(1 / 1)

伊萬·伊萬諾維奇回到家,把手往衣兜裏一伸,突然像被燙了一下似的一哆嗦:裝在衣兜裏的一個盧布不見了。他腦子裏馬上閃出了一個念頭:肯定是被人偷走了!伊萬·伊萬諾維奇很明白這個道理:沒有一個盧布,就不會有100個盧布,沒有100個盧布,就不會有100萬盧布。他決不允許自己失去擁有100萬盧布的機會。

於是他動身去了警察局。走在路上,他也很猶豫:“為一個盧布大動幹戈到底值不值?”想到這兒,他轉身又往回走,但沒走幾步他又停住了:“問題不在於丟了一個盧布,這是一個原則問題,沒有一個盧布,就不會有100萬盧布。”所以盡管他還是很猶豫,但是要擁有百萬盧布的想法最後還是占了上風。

在警察局,警察們都勸他不要報案,甚至還提議說要給他兩個盧布。但伊萬·伊萬諾維奇沒有同意。他堅持認為盜竊一個盧布也是犯罪行為,而任何犯罪行為都應該受到懲罰。一個星期後警察們再一次勸說他放棄他那個愚蠢的原則,撤銷報案申請,替警察局設身處地想一想,這個一盧布失竊案即使偵破了,也得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得不償失。如果不偵破,會降低警察局的破案率,刑偵處說不定會因此連評年終獎的機會都沒了。但伊萬·伊萬諾維奇仍不為所動。

又過了兩個星期,伊萬·伊萬諾維奇突然興致勃勃地跑到警察局來說,不用找了,他那一個盧布沒丟,是衣兜漏了,掉到衣服裏麵去了。警察們讓他再寫一份撤銷報案申請,並要求他把第一次報案的原因寫清楚。他當然都詳詳細細地寫了。警察局局長看完申請,立刻讓他支付警察局為了尋找那一個盧布而支出的費用,一共是100萬盧布。伊萬·伊萬諾維奇覺得很委屈,但警察局局長堅決要求他支付費用。一個星期後,伊萬·伊萬諾維奇再一次請求警察局局長放棄那個愚蠢的原則,替他設身處地想一想。但警察局局長不想放棄自己的原則,是鐵了心要罰伊萬·伊萬諾維奇的款。警察局局長辦公桌上方的牆上掛起了一條橫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伊萬·伊萬諾維奇隻好交了100萬盧布。他無精打采地走在警察局大樓的走廊裏,心裏無數次地罵著自己:“我何苦要跑到警察局來告訴他們我那一個盧布找到了啊?我不說不就完了嗎?說不定他們真的能找到一個盧布,還懲罰了罪犯了呢。”

他邊罵著自己,邊走出了警察局。他把手伸進兜裏,想把那該死的一個盧布扔掉,但這時他發現,那一個盧布這回真的被偷了!

(李冬梅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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