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十 《鼎》:飲食、男女與鼎新(1 / 3)

鼎(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

鼎:很吉利,通順。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初六:鼎足顛倒向上,利於倒出穢物,得到妾以及她所生的兒子,沒有過錯。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二:鼎中有食物,我的配偶有病,不能同我一起進食,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九三:鼎耳變形,不能移動,野雞的油脂不能食用。正在下雨,悔恨減少,最終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其形渥,凶。

九四:鼎折斷了腳,傾倒了公爵鼎中的食物,他的身體被玷汙,凶。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六五:鼎黃色的鼎耳,銅製的鉉,利於占問。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上九:鼎玉鉉,大吉,沒有不利。

《雜卦》雲:“《革》,去故也。《鼎》,取新也。”《革》是去故,改變舊事物;《鼎》是取新,建設新事物。二卦在意義相互發明、前後順承,所以《鼎》卦緊接在《革》卦之後。

鼎本來是一種烹飪器具,能使食物由生變熟,合眾味為新味,因此可以引申出“鼎新”的意思。《漢書·酈食其傳》中說:“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基於“食”對於“民”的重要性和“民”對於“王者”重要性的相似,古人以本是烹飪工具的鼎作為國家的象征。相傳夏禹定九州而鑄九鼎,此後數千百年,九鼎三遷,夏命革而鼎遷於商,商命革而鼎遷於周。

因為鼎是國家的象征,所以從最早的解經之作《易傳》開始,大多從國家改製立法、治國用人等方麵解釋《鼎》卦以及“鼎新”之義的發生,如《鼎·象》中說“君子以正位凝命”,《係辭》針對本卦九四爻解釋說“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言不勝其任也”等等。不錯,從鼎烹飪食物和象征國家的角度的確都可以引申出“鼎新”的意思,但僅僅著眼於鼎的烹飪功能,還不足以解釋《鼎》卦中“鼎新”之義的發生;而從國家改製立法、治國用人等角度解釋《鼎》卦及“鼎新”之義的發生,純屬後人的隨意發揮,與《鼎》卦本義並不相符。

以鼎指代國家是類比、象征的結果。象征所遵循的基本規則是在不同的事物之間發現相似性,從而建立起本體與象征體之間的關係。隻要事物之間被認為在特征、功用等方麵具有相似性,都可以發生類比、象征。而同一事物具有多方麵的特征、功用,因之也具有多向、多重的比喻、象征意義,正如錢鍾書先生《管錐編·周易正義》中所說:“比喻有兩柄而複具多邊。蓋事物一而已,然非止一性一能,遂不限於一功一效。取譬者用心或別,著眼因殊,指同而旨則異,故一事物之象可以孑立應多,守常處變。”

鼎固然可以象征國家政權,但這並不排除其象征其他事物。飲食、性生活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兩種最基本的欲望,如《孟子·告子》中說“食、色,性也”,《禮記·禮運》中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都將二者互提並舉。按照類比、象征的規則,飲食以及與飲食相關的事物,包括烹飪器具、食物、飲食行為等,都可以象征“色”“男女”,《鼎》卦卦爻辭中正是如此。

鼎:元吉,亨。

鼎:很吉利,通順。

變革了舊事物以後,為新事物的建設掃清了障礙,鋪平了道路,因此卦辭說“元吉,亨”,從總體上對所占之事進行肯定。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初六:鼎足顛倒向上,利於倒出穢物,得到妾以及她所生的兒子,沒有過錯。

顛,顛倒。趾,指鼎腳。否,指鼎中腐敗的食物。以,與。

在世界範圍內的古代文化中,凹窪、中虛的事物曾經是女性、女性生殖器的象征。例如,《老子》中說“穀神不死,是謂玄牝”,其中的“穀”指山穀,“玄牝”是女性生殖器,這是以山穀比擬、象征女性生殖器。又例如,德國格羅塞《藝術的起源》中有一段關於澳洲土著人一種名為卡羅舞的描述:

於是舞會就在月光下四周圍以灌木的凹地舉行起來。凹地和灌木是他們做成類似的以代表女性的器官,同時男子手中搖動的槍是代表男性的器官。男子們圍繞著跳躍,把槍搗刺凹地,用最野蠻和最熱烈的體勢以發泄他們性欲上的興奮。

烹飪器具具有凹窪、中虛的特征,也有類似的象征意義。例如《詩經·檜風·匪風》中“誰能烹魚,概之釜鬲”一句,聞一多先生《說魚》中解釋說:“釜鬲是受魚之器,象征女性。”本來是烹飪器具的鼎當然也具有這種象征意義,最直觀、最有力的例證是山東省莒縣出土的、現藏山東省博物館的一件西周小型方鼎,鼎的四角及兩側共鑄6個裸體人,鼎配兩蓋,蓋上鑄一對男、女裸人相對跪坐,兩人之生殖器著意鑄出,男性性器勃起。對此,蕭兵、葉舒憲《老子的文化解讀》中說:“其確切的民俗文化功能尚不十分明朗。但男女裸體對坐,是一種‘房中’的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