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中平

江澤民同誌指出: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製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要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這一重要思想是對我們黨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戰略思想的運用和發展,是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性認識的升華,是對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基本方略的完善和創新,是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豐富和貢獻。認真學習、充分理解、堅決貫徹這一重要思想,必將對我國在新世紀的發展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一、依法治國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法是調節社會人群相互關係的規範。治理一個國家沒有法律不行,不依法治國,社會就沒有規矩,就沒有公正、秩序,國家無以富強,人民無以幸福,社會就不能長期的穩定。

法治作為民主政治的產物,是一定民主政治的法律化,是依法行使國家權力,不準任何人享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的原則。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所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誌和利益的法律和製度來治理國家。實行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證人民群眾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對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專製製度所遺留下來的各種不良的政治痕跡的一次徹底蕩滌。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先秦時期,一些有識之士就已認識到法在治理國家中的作用,討論法與法治,也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社會思潮。儒、墨、道、法等諸子都對此發表過自己的見解,以商鞅為代表的法家提出了“法治,國之權衡也”,“明主之治天下,緣法而治”,“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等觀點,將法看做是調整人類行為的一種外在強製性規範,一種是非功過和施行賞罰的客觀標準,設想人類至善至美的未來理想社會形態應是經過長期法治訓導之後而出現的一個以道德自律為主的道德理想社會,並從理論到實踐對法治進行了探索。一貫推崇倫理教化的孔老夫子也主張“德主刑輔”。封建社會鼎盛時期的唐朝,形成了我國曆史上最係統、最嚴密的封建法典――唐律,其目的是“製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但兩千多年的封建曆史是一部人治的曆史,皇權的至高無上,使皇帝擁有君父雙重身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君王具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封建等級製所謂的刑不上大夫,使王公貴族也置身法外,封建時代的法律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意誌,其實質是治民之術,是針對庶民百姓的,法不能保護人民的利益,“天下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百姓把執法公正的官員比做青天大老爺,其實質是希望法律能為老百姓說話,為老百姓作主,能公正無私,但在幾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統治時期,法治隻能成為人們的一種願望。

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是中國多少代人夢寐以求的理想,從毛澤東、鄧小平到江澤民,每一代領導人都致力於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讓人民過上幸福生活,國家走上富強之路。新中國成立以來,新生的人民政權為了確認和保護人民的民主權利,開始了籌建法製的工作。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建立和鞏固了人民民主專政,為中國社會主義法製奠定了基礎;以鄧小平同誌為核心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在總結“文化大革命”踐踏法製慘痛教訓的基礎上,堅定地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製的曆史性任務,給法製建設帶來了燦爛的春天;以江澤民同誌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治國方針,將法製建設事業推向了一個新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