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時,曼琳艾眼睛噙著淚水,摟著他的脖子對他說,她多愛他,還說,她始終愛著他。她講到一半說不下去了,眼睛裏淌出了眼淚,不住地親吻他,想掩飾過去,按照馬丁的推想,她這是在為過去一再勸他找工作表示道歉。
“他肯定攢不住錢,毫無疑問。”哈爾莫·馮·施米特後來對妻子這麼說道。“我一提到利息,他就氣得發瘋,還說,見那筆本金的鬼,要是我再提起這事,他就讓我這顆荷蘭腦袋搬家。他就是這麼說的,我的荷蘭腦袋!雖然他不是個生意人,可這家夥還不賴。他給了我個機會,他這人實在不賴。”
請馬丁吃飯的請柬源源而來,來得越多,他就越覺得迷惑不解。他作為上賓出席了阿登俱樂部的一次宴會,在座的都是名流,有些他聽說過,有些是他從報紙上讀到過的。他們告訴他說,當他們在《橫貫大陸月刊》上一看到他的《鍾聲》,在《大黃蜂》上讀到《仙女與珍珠》,就準知道他會一舉成名。他自忖道:我的天哪,當時我正挨著餓,穿著破衣服呢!那時你們幹嗎不請我吃晚飯?那時才雪中送炭呢。我的作品那時已經完成了。既然你們是為我的作品請我吃飯,當時我需要為什麼不請?《鍾聲》和《仙女與珍珠》後來一個字也沒改動過。不!你們不是為了我完成的作品請我吃飯。你們請我吃飯是因為別人請我,而且請我是一種榮譽。你們請我吃飯,因為你們是一幫群居的動物。因為你們是群眾中的一份子。是因為在這個時期,群眾頭腦裏隻有一個盲目而機械的念頭:請我吃飯。他悲哀地想道,這一切跟馬丁·伊德和馬丁·伊德的作品有什麼相幹?可是,他接著就站起身來,機敏詼諧地答謝大家機敏詼諧的祝酒辭。
事情就這樣繼續著。不論他在哪裏——不論是在記者俱樂部,在紅木俱樂部,在名流的茶會上,還是在文學聚會上,人們總是提到最早刊出的《鍾聲》和《仙女與珍珠》。馬丁總是在心中提出質問:你們當時為什麼不請我吃飯?那是早已完成的作品呀。《鍾聲》和《仙女與珍珠》絲毫也沒有改動呀。它們在當時與現在具有同樣的藝術價值。可是你們現在請我吃飯,並不是因為這兩篇作品,也不是因為我的其他作品。而是因為請我吃飯是當今的時髦,是因為大家都著了魔似的請馬丁·伊德吃飯。
在這種場合,他常常忽然產生一種幻覺,看到人群裏走來一個無精打采的年輕流氓,身穿方擺上衣,頭戴史特遜硬邊帽。一天下午,他在奧克蘭加利納協會又產生了這種幻覺。馬丁從座位上站起身,穿過舞台朝講台走去時,就看見這個穿著方擺上衣,頭戴硬邊帽的流氓大搖大擺走進大廳後部敞開的門子。五百位穿著入時的女賓都轉過頭去,想看看馬丁這麼目不轉睛地盯著看什麼。但她們看到的僅僅是空蕩蕩的過道。他卻看見這個年輕人跌跌撞撞沿著過道走來,不知道他懂不懂該脫掉那頂硬邊帽,他直到現在還沒見他脫過那帽子呢。隻見那小夥子沿著過道一直走來,登上講台。馬丁想到這個年輕人後來的種種經曆,不禁想痛哭一場。這個年輕人大搖大擺走過舞台,一直向馬丁走來,消失在馬丁的感覺中。五百位女士戴著手套輕輕鼓掌,鼓勵這位羞怯的偉大來賓講話。馬丁擺脫了腦海中的幻覺,笑了笑,開始演講。
那位老好人學校總監在馬路上攔住馬丁,向他問好,還談起馬丁因為打架被開除時,在辦公室裏的情景。
“以前,我在雜誌上讀了你的《鍾聲》,”他說,“寫得跟愛倫·坡的作品一樣出色,當時我就說,真是了不起!”
“在那以後,我在路上遇見你兩次,可你並沒有認出我,”馬丁幾乎大聲說出來。“每次都是我餓著肚子到當鋪去。但是這可是早已完成的作品。你怎麼現在才來跟我相認?”
“前幾天我還跟妻子談起過,”這人說道,“要是能請你在某天來家裏吃飯多好啊。她完全同意我的意見。她完全同意。”
“吃飯?”馬丁的聲音尖刻得簡直像是一聲嚎叫。
“對啊,對,吃飯,你知道,隻是一頓便飯,跟你過去的學監一起吃,你這個搗蛋鬼。”他口氣不安地說,還小心翼翼地戳了他一下,想用打趣表示親熱。
馬丁神情恍惚地沿街走去。他在街角停下腳步,目光茫然地朝四下望望。
“哦,真是活見鬼!”他最後咕噥道。“這個老家夥現在怕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