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戰略(1 / 3)

當前,我國農村環境汙染造成的後果很嚴重,它直接影響廣大農民的健康和生活質量,對農業資源直接和間接的破壞,導致農業生態環境失調,嚴重妨礙了農業生產的發展。中共十四大工作報告提出:要增強全民族的環境意識,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藏、森林、水等自然資源,努力改善生態環境。

(一)生態環境的保護

生態環境問題一直被認為是自然科學研究的範疇,忽視了人與生態環境的關係和互動作用。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解決態環境問題不僅需要自然科學技術方麵,也要考慮社會的、政治的和法律的方麵。日益變化的生態環境形式,要求人們對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之間的關係做出新的定義,通過清楚地認識生態環境保護所需要的技術、政策、社會、經濟的變化,來協調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因此,生態環境的保護也必須綜合地考慮這些因素。

餘紅等人在《當代農村五大社會問題》一書中,提出農業生態環境的區域綜合治理要強調人們的四種意識:

1.要強化人們土地第一的資源優勢。土地是人類生存的基礎,也是當前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首要任務。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人為的拋荒和盲目地占用,勢必造成土地銳減、糧食矮缺,這樣的狀況無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所以要強化土地是第一資源的意識,喚醒人們的土地意識,激發人們的土地危機感和保護土地的曆史責任感,堵住土地資源的浪費和流失。政府必須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沙漠和水土流失治理,開展土壤改良和改造工程。

2.要強化人們的綠色意識。森林不僅是重要的林木資源,而且更是生態環境的保護神。生態平衡得以實現,關鍵是植被覆蓋的程度。植被的改善一方麵可以防止山地水土流失,減輕泥石流的破壞,減少旱澇災害;另一方麵綠地增加可以吸收二氧化碳,製造氧氣,淨化大氣。改革開放以後,我們確定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每逢這一天,黨和國家領導人帶頭植樹造林,目的在於喚起全國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的綠色意識,保護林木,保護植被。1978年,我國的一項重大的林業工程——三北防護林體係,開始在東北、華北、西北大規模興建。1998年天然林保護工程全麵啟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使森林資源的保護、合理利用,加快國土綠化,改善環境逐步走上了法治的軌道。

3.強化農民的生態農業效益意識。生態農業的概念始於1970年,由美國土壤學家威廉姆·阿爾伯衛奇首先提出來的。他認為生態農業是運用生態學原理和係統科學方法,把現代科學成果和現代農業技術相結合,使之具有生態合理性、功能良性循環的現代農業發展模式。中國生態農業的概念超越了上述概念的內涵,中國的生態農業實際上是生態經濟農業,它在吸收國外各種替代農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農業的‘兩高一優’(高產、高效、優質)的要求和國情而提出來的,因而具有如下屬性:是按塵態經濟學原理,運用係統工程方法建立和發展起來的農業體係;係統實行多種經營,實行農、林、牧、副、漁業相結合;大農業與二、三產業相結合,中國傳統農業的精華和觀代科學技術相結合;通過人工生態工程,協調經濟和環境、資源與環境的關係,形成生態上和經濟上的良性循環,從而求得經濟、環境、社會綜合高效益、生產力高水平的農業生產體係。這個體係的技術核心是土壤肥力的長久保持和生物技術的使用。可以看出,中國生態農業即可持續農業。

強化人們的生態農業效益意識,是針對農業生態環境破壞提出來的。目前,我國農民的生態農業效益意識還十分薄弱,局部利益、功利動機和短期行為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如對土地的掠奪式經營;一味使用化肥,造成的土壤板結;破壞植被導致的水土流失;鄉鎮企業造成的環境汙染等。生態農業是以生態學的原則為指導的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密切結合的農業。生態農業是利用農業生態係統的規律,充分利用了農業係統中各種生物之間的相互協調、相互利用、相互補充的關係,充分發揮係統內物質能量的多層次,多途徑利用。生態農業的核心是將農業經濟的增長與農業生態環境的改善協調起來,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4.強化農民的生態生產力意識。生態環境也是生產力,這是區別於土地、森林、水流等單一因素而言的,是指生態環境各個要素綜合係統功能發揮出來的生產力。像破壞生態環境就是破壞生產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生態生產力是可以長期積累的,能夠發揮長期效益的。正像中國一句古話所說的“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強化生態生產力意識,就是要人們懂得,保持生態平衡,就是生態生產力的健康生長和良性運行。

生態環境的破壞作為一個社會問題具有普遍性和複雜性,具有多因性、多果性和重疊性。環境問題的解決靠某些人或某些群體的努力是不夠的,僅僅靠政府的號召和法律法規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隻有各類組織、群體和個人都認識到了生態環境與人類生存的關係,認識到了生態危機對人類的危害,才能自覺地保護環境。要做到這一點,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全民生態環境意識的普遍提高。根據社會心理學揭示的一般規律,人的行為是由動機推動的,而動機又是由人的需要、認知、態度等因素決定的。人的環境行為也是由人對生態環境的認知、需要、態度等因素決定的,人們的環境意識是人們對人與生態環境關係的一種反映,它包括了人的需要、目的、態度和價值觀,並以此來調節、引導和控製自己的行為。生態環境意識的形成過程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也就是社會成員通過社會化過程各個環節的磨煉將社會對待生態環境的行為規範內化為自己人格的過程。這種內化的行為規範在主體內部產生一種很強的內驅力,推動人們自覺保護環境、調節自己與環境的關係,它鼓勵和禁止人們對生態環境的某種行為。正是在這樣的前提下,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