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對酒當故鄉之歌(1 / 1)

不知為什麼,我一聽騰格爾的歌就想喝酒——白酒,尋找熱腸的感受。仰麵喝下一杯烈酒,蹙著眉眼散發滿口辣氣時,酒高舉著火把從喉嚨飛抵丹田,整個腸子都熱了,溫暖感像天朗音箱的樂音一樣擴散。這就是聽騰格爾歌聲的體味。因此我一放騰氏的帶子,就低頭看床下桌上有沒有酒瓶子,拎過來呷一口,非此不能行進。因為聽一個人的歌,就是跟隨他旅行。聽了騰格爾的歌,倘若還有機會與酒一遇的話,我常常靜穆而鎮定了,忘記自己置身於一座窒滯的大都市的舊房,惦念對麵山坡的草長出來沒有,牽掛拴在門前棗木樁子上那匹紫騮馬。然而我家雖然有門,但無“前”可言,出門就是樓梯,沒有大氣彌漫的草地,貼草地疏散的淡綠霧氣和古老的勒勒車轍印。我所沒有的,騰格爾的歌聲次第送過來,被牛糞火熏黑的炊間的土壁,浮漾在陶罐裏的牛奶,我的同胞們在油燈下金紅閃亮的臉膛。我這個城裏長大的蒙古人,按說並不熟知牧區的事情,但血統像一條河流,隨著歌聲——最廣泛有力的生存與文化氣息——攜我返回祖先的棲居地。

祖先的棲息地很遼闊啊,如今祖先把靈魂棲居於騰格爾的嗓子或心裏,讓我們的目光能夠穿透工業汙染的煙霧矚望故鄉。而如此,我在聽騰格爾的歌飲烈性白酒的同時,提筆寫一點東西,便自覺這是特別適當的一件事。就如同球員踢球入網,轉而舉臂奔呼一樣。酒,當然是獨飲,不去燈光暖昧的歌舞廳,也不喝番鬼佬的洋酒。在歌酒之中,我穩坐地毯中央,挺身,雙手軟綿綿放在膝上,咱們隨著歌聲往前走吧。前麵是額爾古納河,是野情謠和紅漿果的小興安嶺。我的那些父兄就這樣在飄忽的油燈中盤膝端坐,像一尊尊黑檀木的雕像。

然而我戒酒了,平時不忍聽騰格爾的歌,怕對不起騰格爾也對不起自己。人就是這樣異化或被同化著——當文化的信息已不對你發生作用時。我女兒以後聽騰格爾的歌時,也許在喝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