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六經論(2 / 3)

【詩論】

人之嗜欲,好之有甚於生,而憤憾怨怒,有不顧其死,於是禮之權又窮。禮之法曰:好色不可為也。為人臣,為人子,為人弟,不可使有怨於其君父兄也。使天下之人皆不好色,皆不怨其君父兄,夫豈不善。使人之情皆泊然而無思,和易而優柔,以従事於此,則天下固亦大治。而人之情又不能皆然,好色之心毆諸其中,是非不平之氣攻諸其外,炎炎而生,不顧利害,趨死而後已。噫!禮之權止於死生,天下之事不至乎可以博生者,則人不敢獨死以違吾法。今也,人之好色與人之是非不平之心勃然而發於中,以為可以博生也,而先以死自處其身,則死生之機固已去矣。死生之機去,則禮為無權。區區舉無權之禮以強人之所不能,則亂益甚,而禮益敗。

今吾告人曰:必無好色,必無怨而君父兄。彼將遂従吾言而忘其中心所自有之情耶?將不能也。彼既已不能純用吾法,將遂大棄而不顧吾法。既已大棄而不顧,則人之好色與怨其君父兄之心,將遂蕩然無所隔限,而易內竊妻之變與弑其君父兄之禍,必反公行於天下。聖人憂焉,曰:禁人之好色而至於淫,禁人之怨其君父兄而至於叛,患生於責人太詳。好色之不絕,而怨之不禁,則彼將反不至於亂。故聖人之道,嚴於《禮》而通於《詩》。《禮》曰:必無好色,必無怨而君父兄。《詩》曰:好色而無至於淫,怨而君父兄而無至於叛。嚴以待天下之賢人,通以全天下之中人。吾觀《國風》婉孌柔媚而卒守以正,好色而不至於淫者也;《小雅》悲傷詬讟,而君臣之情卒不忍去,怨而不至於叛者也。故天下觀之曰:聖人固許我以好色,而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也。許我以好色,不淫可也;不尤我之怨吾君父兄,則彼雖以虐遇我,我明譏而明怨之,使天下明知之,則吾之怨亦得當焉,不叛可也。夫背聖人之法而自棄於淫叛之地者,非斷不能也。斷之始,生於不勝,人不自勝其忿,然後忍棄其身。故《詩》之教,不使人之情至於不勝也。夫橋之所以為安於舟者,以有橋而言也。水潦大至,橋必解而舟不至於必敗。故舟者,所以濟橋之所不及也。籲!禮之權窮於易達,而有《易》焉;窮於後世之不信,而有樂焉;窮於強人,而有《詩》焉。籲!聖人之慮事也蓋詳。

【書論】

風俗之變,聖人為之也。聖人因風俗之變而用其權。聖人之權用於當世,而風俗之變益甚,以至於不可複反。幸而又有聖人焉,承其後而維之,則天下可以複治;不幸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所複入,則已矣。昔者,吾嚐欲觀古之變而不可得也,於《詩》見商與周焉而不詳。及今觀《書》,然後見堯舜之時與三代之相變,如此之亟也。自堯而至於商,其變也皆得聖人而承之,故無憂。至於周,而天下之變窮矣。忠之變而入於質,質之變而入於文,其勢便也。及夫文之變,而又欲反之於忠也,是猶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惡質與忠也,猶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彼其始未嚐文焉,故忠質而不辭;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複茹其菽哉?嗚呼!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所複入,則已矣。周之後而無王焉,固也。其始之製其風俗也,固不容為其後者計也,而又適不值乎聖人,固也,後之無王者也。當堯之時,舉天下而授之舜。舜得堯之天下,而又授之禹。方堯之未授天下於舜也,天下未嚐聞有如此之事也,度其當時之民,莫不以為大怪也。然而舜與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為之數十世者,未嚐與其民道其所以當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嚐悅之以利,而開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其意以為天下之民以我為當在此位也,則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譽己以固之也。湯之伐桀也,囂囂然數其罪而以告人,如曰彼有罪,我伐之宜也。既又懼天下之民不己悅也,則又囂囂然以言柔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如曰我如是而為爾之君,爾可以許我焉爾。籲!亦既薄矣。至於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父皆有顯功,既已受命而死,其大業不克終,今我奉承其誌,舉兵而東伐,而東國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紂之兵倒戈以納我。籲!又甚矣。如曰吾家之當為天子久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入商也。伊尹之在商也,如周公之在周也。伊尹攝位三年而無一言以自解,周公為之紛紛乎急於自疏其非篡也。夫固由風俗之變而後用其權,權用而風俗成,吾安坐而鎮之,夫孰知夫風俗之變而不複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