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洪範論(2 / 3)

噫!《傳》之法,二劉唱之,班固誌之。後之史誌五行者,孰不師而效之?世之讀者久,孰不従而然之?是以膠為一論,莫有考正,吾得無言哉!出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木不曲直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常雨厥極惡,說曰順之,其福攸好德。

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為妻。火不炎上言之不従,是謂不乂。厥咎僭厥罰常暘厥極憂,說曰順之,其福康寧。

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稼穡不成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豫厥罰常燠厥極疾,說曰順之,其福壽。

好戰功,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金不従革聽之不聰,是謂不明。厥咎急厥罰常寒厥極貧,說曰順之,其福富。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水不潤下思之不睿,是謂不聖。厥咎蒙厥罰常風厥極凶短折,說曰順之,其福考終命。皇之不極厥咎眊厥罰常陰厥極弱。

皇極

之建貌恭肅

言従乂

視明哲

聽聰謀

思睿聖木曲直

金従革

火炎上

水潤下

土稼穡時雨

時暘

時燠

時寒

時風五福

皇極

不建貌不恭

言不従

視不明

聽不聰

思不睿木不曲直

金不従革

火不炎上

水不潤下

土不稼穡常雨

常暘

常燠

常寒

常風六極

【洪範論下】

吾既剔去《傳》疵以粹《經》,猶有秘處而先儒不白其意,或解失其旨者非一,今辨正以申之。《經》曰:“鯀陻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夫五行,一疇耳,一汩而九不畀。蓋五行綱九疇,綱壞而目廢也。然則五行之汩,非五事之失乎?五事之失,非皇極之不建乎?蓋箕子微見其統與端矣。《經》之次第五行也以生數,至於五事也,求之五行則相克,何也?従五常,斯與相克合矣。先民之論五行也,水性智而事聽,火性禮而事視,木性仁而事貌,金性義而事言,土性信而事思。及論五常也,以為德莫大於仁,仁或失於弱,故以義斷之。義或失於剛,故以禮節之。禮或失於拘,故以智通之。智或失於詐,故以信正之。此五常次第所以然也。五事従之,所以亦然也。“三,八政,曰食、曰貨、曰祀、曰賓、曰師”,五者不以官名之。鄭康成以食為稷,以貨為司貨賄,以賓為大行人,是三百六十官,箕子於九疇中區區焉錯舉其八耳。孔穎達則曰:司貨賄、大行人皆事主,非複民政。夫事雖非民,亦未害為政,孔之失滋甚焉。吾以為不然。箕子言國家之政無越是八者,周公製禮酌而用之,故建六官以主八政,食與貨則天官,祀與賓則春官,師則夏官,司空則冬官,司徒則地官,司寇則秋官,此得其正矣。“七,稽疑,擇建立卜筮人”,孔安國謂“知卜筮人而立之”。夫知卜筮人,天下不為鮮矣,孜孜然以擇此為事,則委瑣不亦甚乎?吾意,卜筮至神,人所諒而従者。導之善人,必諒而従之,蜀莊是矣。導之惡人,亦諒而従之,丘子明是也。聖人懼後人輕其職,使有如丘子明輩,故曰“擇建立卜筮人”,謂擇賢也。不然,司空、司徒、司寇,其擇之又當甚於此雲者,彼天子之卿不若卜筮之官為後世所輕,雖婦人孺子知其不可不擇故也。嗚呼!聖人之言,技分派別,不得其源,紛莫可曉,譬之日月、五星、十二次、二十八宿,使昧者觀之,固憒憒如也,不知晷度躔次的不可紊,差之渺忽,寒暑乘逆。吾故於《洪範》明其統,舉其端,削劉之惑,繩孔之失,使經意炳然如従璣衡中窺天文矣。

Tip:书名会因各种原因进行更名,使用“作者名”搜索更容易找到想看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