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雞肋不足以當尊拳(1 / 1)

劉伶嚐醉,與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奮拳而往,伶曰:“雞肋不足以當尊拳。”其人笑而止。

【注釋】

劉伶(約221—300):字伯倫,沛國(今安徽淮北)人也。身長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誌,常以細宇宙齊萬物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遊,與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攜手入林。嚐為建威參軍。泰始初對策,盛言無為之化。時輩皆以高第得調,伶獨以無用罷。竟以壽終。事詳《晉書·劉伶傳》。

俗人:民眾,百姓。相忤:發生衝突。

攘袂:挽起袖子。奮拳:揮舞著拳頭。

雞肋:像雞肋一樣的身體。當:抵擋。尊拳:你的拳頭。

【譯文】

劉伶曾經喝醉了酒,與一名老百姓發生衝突。那人挽起衣袖,揮舞著拳頭衝過來。劉伶說:“我這像雞肋一樣的身子,抵擋不住老兄的拳頭。”那人大笑,收起了拳頭。

【評析】

常人在清醒的時候,遇事能夠靈活應變,並不罕見;但在醉酒之後,還能機應不差,若非天資卓越,且素行已久,則實非可能。劉伶顯然屬於後者,且是其中的高手。劉伶是聰明的人,因為聰明,所以才能夠遇事而變、化險為夷;劉伶更是放達的人,因為放達,所以才能夠輕易地超脫於俗世。其實,聰明的人通常很難放達,因為聰明必然自負,一旦自負就很難放手;但放達的人,絕大多數都是聰明的人。當然,隻有真正聰明的人,才能以他的睿智參透人生的迷局,劉伶正是這樣的人。他崇尚無為,甚至看淡了生死。一個參透了生命秘密、超脫了生死限製的人,在俗世中還有什麼能夠讓他計較的呢?史書稱他,“初不以家產有無介意。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這是何等的瀟灑!然而我們又注意到,這位灑脫的先生又好酒如命,不由得讓人懷疑他的放達是否醉酒所致,因為通常好酒的人多是借酒澆愁,為的是能夠在醉酒之後獲得片刻的達觀體驗。然而劉伶似乎例外,他的好酒、嗜酒甚至醉酒,隻是他的放情肆誌的本性所致,換句話說,酒正是他達觀性情的呈現,他正是借酒這個道具完成了他的生命姿態。史書講了這樣一個小故事:“嚐渴甚,求酒於其妻。妻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酒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當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從之。伶跪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鬥解酲。婦兒之言,慎不可聽。’仍引酒禦肉,隗然複醉。”劉伶是以天地自然為法的,他的妻子自然達不到他的高度。故事中的俗人距離劉伶的境界就更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