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和討厭你的人交往(1 / 2)

不要在別人麵前表現出高人一等、知識淵博。即使你真的見多識廣,也不要表現出來,否則,沒有人願與你交往,因為與你在一起他會覺得自卑。有時候,作出讓步是最好的選擇。

如果你有55%的勝算把握,大可以到華爾街證券市場賺個100 萬元,如果沒這個把握,你憑什麼說別人錯了?

而如果你告訴他,他錯了,你以為他會同意你嗎?絕不會!因為你直接打擊了他的智慧、判斷力、榮耀和自尊心。

300 多年以前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說:“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隻能幫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正如英國19世紀政治家查士德·斐爾爵士對他的兒子所說的:“如果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卻不要告訴人家你比他聰明。”

我不能奢望比蘇格拉底更高明,因此我不再告訴別人他們錯了。我發現,這麼做會有收獲。

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是的,即使你知道是錯的———你這麼說不更好嗎:“唔,是這樣的!我倒另有一種想法,但也許不對。我常常會弄錯,如果我弄錯了,我很願意被糾正過來。我們來看看問題的所在吧。”

不管什麼時候,什麼場合,適當地作出讓步很重要。如果你表現得太與眾不同,隻能引發別人對你的不滿,甚至是嫉妒。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直接說我們錯了,反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固執己見??“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做人處世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兩個字才是智慧之源。不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舊,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青黴素的藥效或愛新覺羅·玄燁生卒年月的錯誤??我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慣於相信的事,而如果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許多借口為自己信念辯護。結果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借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的事物。

傑出的心理學家卡爾·羅吉斯在他的《如何做人》一書中寫道:

當我嚐試去了解別人的時候,我發現這真是太有價值了。我這樣說,你或許會覺得很奇怪。我們真的有必要這樣做嗎?我認為這是有必要的。在我們聽別人說話的時候,大部分的反應是評估或判斷,而不是試著了解這些話。在別人述說某種感覺、態度或信念的時候,我們幾乎立刻傾向於判定“說得不錯”,或“真是好笑”,“這不正常嗎”,“這不合道理”,“這不正確”,“這不太好”。我們很少讓自己確定地去了解這些話對其他人具有什麼樣的意義。

當我們錯的時候也許會對自己承認。而如果對方處理得很巧妙而且和善可親,我們也會對別人承認,甚至以自己的坦白率直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