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她說:“你就不能學學我變得酷一點嗎?”她對我說:“沒關係,你一個人酷就可以,我就不摻和了。”其實我根本不酷,我全是在裝酷,她才是真酷,酷得連一聲招呼都不用打就直接到我臉前,讓我都沒反應過來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迷戀上她的,酷得讓我想描述她時連一個承上啟下的方式都找不出來,就這麼突兀地出現在這一段,酷得讓我寫到這裏就卡殼了,聽了四首歌,又看了整個係列的益達廣告,直到桂綸鎂對彭於晏說”我們的益達又滿了“這句話時才能重新繼續下去。我會認認真真寫下這些,因為她太聰明,總是輕而易舉地看穿我所有自鳴得意的裝,所以,那麼,開始吧。那天晚上我牽著她的手在午夜十二點的大馬路上找住的地方,風很大,路有點長,我還裝模作樣地問她冷不冷。我們走了不少路,現在我知道一晚上的距離大概就是從經院到傳媒越過三環後直達光穀最後又折回關山這麼遠吧!我們路過創業園,看到一家叫喜什麼德的大酒店。酒店看起來威武壯觀,她問我:”你說這裏有房間嗎?”我說:“你看,那上麵寫的都是衝2000衝5000的,我們學校門口寫的都是衝200衝500的,這怎麼住。”說完她就被我逗笑了。我看著她,風把她的頭發吹得有些亂,就好像某小說裏的女主角,她不會是看過王小波的《黃金時代》吧,要是她來一句“快來讓我們證明一下偉大的友誼吧”那就完美了。我牽著她的手在夜風裏行走,又想到起她下午對我說:”我感覺你就能這麼牽著我走遍全世界。”這是多麼有情懷的一句話,我現在也非常同意她這個想法。

她開始問我追過多少姑娘。夠直接,是她的性格,但是,我喜歡。於是我一個接一個數給她聽,告訴她我是怎麼和她們開始又是怎麼被踹掉的。她打斷我,說:“憑什麼追了這麼多人就沒追過我呀?”我並沒有把這句話當成一個疑問句,告訴她:“其實現在還來得及。”她說:”算了吧,我們這麼熟,我肯定不好意思拒絕你。”我想了想,覺得這樣也挺好,那就算了吧。我繼續給她數姑娘,數到最後一個的時候我們找到了住的地方。

我們在地一寨住下,聊到很晚,她問我幾點了。我告訴她說:“我有猜時間的特異功能,現在估計三點二十二。”我拿起手機,點亮屏幕,熒熒的光照亮我們的臉,我把屏幕給她看,上麵顯示著三點二十三。她瞪著我,估計覺得很神奇吧,這的確很神奇,我也這麼認為。她很酷,但猜時間是我的殺手鐧,再酷的姑娘也會被唬住。隻有一次例外,那會兒是高一,我剛發現我有猜時間的天賦,那天我和我喜歡的女孩在大街上溜達,她問我幾點了,我隨便猜了五點十分,掏出手機,中了。我興奮地對著她說:“我的天,我的天,你看我猜得多準,天才。”她並沒有我這麼興奮,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之後我遇見了一個又一個女孩,給她們展示我猜時間的小把戲,她們都覺得很神奇,但我已經沒有當初那麼興奮。很遺憾,再神奇的小把戲也無法讓我和她們其中的任何一個在一起,希望她們都能過得開心。

很晚了,她還在喋喋不休地說她的前男友,我聽得有點困,因為那些前男友每一個聽起來好像都比我稍微酷一點,我十分不能接受。在我快睡著的時候,她突然問我:“你覺得你能hold住你之前的每一個女朋友嗎?”我想了一下,還是不要臉地回答她:“應該是的。”她又說:”那也許我們可以試一下。“我又不困了,在黑暗的房間裏盯著天花板,心裏想著這要是在我十七八那會兒,估計就順勢把”要不我們就在一起吧”這句話說出口了,但我現在已經二十二歲半了,要穩重,要酷,不能再像個高中生那樣衝動。喜歡一個姑娘是一碼事,在一塊又是一碼事,我確定我自己已無可救藥地經迷戀上她了,但我還得先問問自己拿什麼和人家在一塊啊,憑臉嗎?我什麼都不想說,此時此刻,沉默才是最酷的對白。房間裏很安靜,她好像睡著了,我能聽到她一起一伏的呼吸,就像這整個夜晚一樣平靜。下午兩點,她站在鏡子前麵化妝,化高興了還不忘趴到我身上給我眼皮帶上一筆眼線,她說我化眼線的效果不錯,化個煙熏妝估計得有德普那個效果,我又驕傲了。她在桌子前擺弄她那些奇奇怪怪的化妝品,我起床,穿衣,走到她旁邊把左手勾在她的脖子上,我看著鏡子裏的自己,表情猥瑣,眼神渾濁,留著奇怪的發型,左眼皮上居然還有一道莫名其妙的眼線,這個形象打一分已經不能再多了,但沒關係,我旁邊的這個女孩容貌俏麗,化完妝的五官更加精致,我可以給她七分。我咧著嘴對著鏡子笑,指著裏麵的站在一塊的那兩個人對她說:“你看,郎才女貌,般配。”說完我就低下頭轉身進了廁所,我實在是不想再看我自己的臉,連我妹都說我是越長越殘,太令人失望了。她站在廁所外麵無情地說:“配什麼啊。”我也不生氣,她接著說:”其實我一直覺得是我配不上你才對。“我笑了,是我太聰明了嗎?大概又是我自作聰明了吧,我這麼膚淺,居然還以為自己又猜到了她在想什麼。我差點又要告訴她:”沒關係,你在意的那些東西其實都是我不在乎的。”我必須要再強調一遍,她心裏所顧忌的那些東西其實根本就是我不在乎的,沒辦法,我的確就是這麼酷。不過我沒有告訴她,這是個離別的日子,我怕我們再這麼矯情下去我會當著她的麵哭出來,這實在太丟人,我不可能幹出這樣的事情,好在我是逗小姑娘的天才,把她逗開心了也就是分分鍾的事。我穿戴整齊,她又穿上了我的外套,不錯,的確挺合身,送給她吧。走出門,坐上離別的公交,一個半小時後我們又得暫時分別,她突然問我:“就現在,快說,幾點了。”我想了三十秒,感覺故弄玄虛得差不多了,和她說:“兩點五十五。”她又被嚇到了,這次一分鍾都沒差,這種感覺太棒了,仿佛我就是上帝,但我知道我不是上帝,因為上帝是個女孩,我想她一直就在我的右手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