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化因素分組 引言(1 / 1)

第三章 文化因素分組 引言

西漢中期以來漢文化逐漸在峽江地區占據主導地位,但並未完全消除曆史傳統、地域特點,再加上峽江地區身處交通要道,很容易接觸到各種外來文化因素,早期文化延續、中原漢文化、本地區域文化、長江中下遊文化、南方文化等因素相互融合於峽江地區,使文化麵貌格外複雜。要理清這些文化因素,需對峽江地區墓葬形製、出土器物進行類型學研究,將不同文化因素分解出來,找出不同文化因素的淵源。由於峽江地區漢晉墓葬數量龐大、出土器物眾多,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於所有出土器物的文化屬性一一分析,因此本書主要選擇一些文化因素比較複雜或來源有爭議的遺跡、遺物進行討論。

本書類型學研究目的是將相互融合在一起的眾多文化因素進行條分縷析,了解不同文化因素的來源,為下文文化因素分組作鋪墊,所以本書類型研究主要偏重於器物的分類研究,兼顧同類型下器物的型式演變。操作步驟是先將同一類器物按照不同的來源分出幾型,如倉,參照不同類型倉在周邊分布情況,發現峽江地區的倉來源於幾個地方,一是中原的,二是本地的,三是江漢地區的,四是常見於南方卻無法確定具體地區的,那麼將來自中原地區的倉歸為A型,本地的歸為B型,來自江漢地區的歸為C型,南方地區的歸為D型,然後在不同型下進行式的劃分,反映各型器物的演變規律。峽江外來器物很多未融入本地,其演變序列多和原生地的基本一致,本書對此類器物的型式劃分主要參考其在原生地的演變情況。這樣的類型學分析,既能反映器物的演變規律,又方便了文化因素分組工作,更重要的是使文化因素分組的過程擺於紙上,讀者一目了然。同樣,墓葬形製的分析也是如此。